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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一九八四年三月成立,至今已整整十年了。十年来,基金会以弘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探索有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道路为己任,广泛联系社会,努力开拓进取,为残疾人状况的改善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今天召开第十次理事会议,我们聚集一堂,回顾十年,十分欣慰。
十年的历程
一九八三年四月,李维汉、季方、华罗庚、赵朴初、黄鼎臣、张邦英、吴作人、胡子昂等八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怀着对残疾人的一片爱心,在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建议成立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党和政府采纳了这一建议,经国务院批准,一九八四年三月十五日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正式成立。十年来,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从我国国情和残疾人事业的实际出发,一步一步开拓:
--提出残疾人问题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自有人类社会,就有残疾人,残疾人问题任何社会都无法回避;残疾人不是"残废人",他们同样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残疾人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保障残疾人的公民权利,扶助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
--调查残疾人状况。建议并协助政府进行了首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摸清了底数,提供了工作依据。
--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团结残疾人,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呼吁社会扶助残疾人。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探索社会化的发展路子。募集福利基金,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倡议建立新型的残疾人组织体系。本着"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发起建立了具有"半官半民"性质的综合性的全国统一组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促进残疾人工作体系的完善。形成了政府为主导,社会为基础,有关部门、残疾人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各司其职的残疾人工作体系。
--协助制定实施国家计划。制定残疾人事业的两个五年计划,明确了现阶段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指导方针、任务目标和措施。
--推动残疾人事业法制化。经过六年的努力,一九九年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事业的进展
在党和政府的关怀、领导下,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好形势推动下,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我国残疾人事业经过十年的探索,总结经验,逐步走上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颁布残疾人保障法,奠定了残疾人事业的法律基础,为实现残疾人的公民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和各级残联、基金会的建立,加强了工作力量,完善了残疾人组织;制定和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一九八八~一九九二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一九九一~一九九五年)》,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环境等各项业务领域全面拓展,初步确定了残疾人事业的基本格局;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乐观进取精神,在残疾人中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增强了残疾人的参与意识和奋斗精神;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全社会进行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改善了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党和国家在人权保障和人类解放的高度上阐明了残疾人事业的意义,为认识和解决残疾人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南。这一切,不仅为残疾人谋取了现实的利益,而且为残疾人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康复
重点康复工程取得巨大成效:使一百零三万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五万聋儿开口说话,三十六万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得到矫治,共一百四十四万残疾人康复;在每省的一市一县,采取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措施,在覆盖七千多万人口、七十多万精神病人的大范围内进行了具有深远意义的防治精神病实践;建立了五百五十六个低视力康复点,为近万名低视力残疾者配用助视器,使其脱离盲人生活状态;针对导致智力残疾的遗传和缺碘两大因素,六个省和十八个高发县制定了控制遗传性智力残疾的法规和规定;为提高儿童智能、消除碘缺乏病、预防残疾,在全国开展食用盐加碘并促使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和婴幼儿补用碘油丸。广泛开展社区康复训练:建立了五千五百二十五个社区康复站和三百六十七个特殊用品辅助用具供应服务站,与残疾人家庭相配合,帮助残疾人补偿和训练功能,增强其生活自理和参与社会的能力。适当开办了骨干康复机构:三级综合医院普遍设立康复科(室),六所医学院校开设了康复医学专业,发挥着人才培养和技术指导作用。
二、教育
义务教育入学率大幅度提高:普通中小学普遍接收肢体残疾学生入学;特殊教育学校增加一倍多,达一千二百六十三所,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增加七倍,达四千五百九十五个,盲、聋、弱智儿童随普通班就读的人数大幅度增长,在校学生共增加六倍多,达到三十七万人。近几年的发展,超过了我国自有特殊教育以来百余年的总和。职业技术教育广泛开展:普通技校、中专五年累计招收残疾学生五千人;建立残疾人职业高中八十九所、技工学校九所、中等专业学校十五所及各类培训机构三百七十个,开办各类中短期职业培训班四千五百多期,共培养、培训十五万人。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初见成效:普通高校累计录取五千名残疾学生,山东滨州医学院专设医学二系,招收肢体残疾学生;开办了青岛盲人高中、南京聋人高中、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新疆、南京中医学院开设盲人按摩专业,天津理工学院开设聋人机电专业。盲文、手语的改革和推广取得成果:制定了《汉语双拼盲文方案》、盲文数理化和民族器乐符号,出版了首部统一、规范的《中国手语》和盲人触摸世界地图集。
三、劳动就业
集中安排残疾人的福利企业在稳定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各类福利企业达到五万六千个,八十四万残疾人在其中就业。分散按比例就业迈出了开拓性的一步:一百四十多万残疾人分散在各单位就业,占全国职工总数百分之一;各地按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主动积极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上海、福建、广州、沈阳、武汉、大连、青岛、无锡、九江、洛阳、深圳和其它一些市、县已按百分之一点五至百分之二的比例实施,结果表明,难度比预料的小,成效比预想的好。个体从业的残疾人大幅度增加,人数已达上百万。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正在形成,建立了六百四十个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与城镇劳动服务系统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相结合,开展残疾人待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就业介绍,组织并指导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在八十三个国家参加的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奥林匹克竞赛中,我国获金牌、银牌、铜牌及总分四个第一,集中展示了残疾人的能力,表明他们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四、扶贫
针对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属占全国贫困人口半数而以往的扶贫措施对存在生理和功能缺陷的残疾人又难以奏效的状况,国家设立了"康复扶贫"专项贴息贷款,已在五百个县帮助残疾人恢复补偿功能,培训提高劳动技能,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使其解决温饱问题。扶贫工作和残疾人事业的这一新举措已初见成效。
五、文化生活
精神产品增多:公众文化单位努力为残疾人服务,并适应残疾人特殊需要,在影视作品中增加字幕,开办电视手语节目,摄制了《启明星》等引起强烈反响的十多部影片和五十余部电视剧;残疾人文化出版单位发行盲人、聋人、弱智人读物和教育、康复、就业的书刊一千二百余种数千万册。文化活动活跃: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并开辟了二千五百五十六个残疾人活动场所和五十一个盲人有声读物图书馆(室);两万多名残疾人参加了自下而上的两届艺术汇演,演出万余场,展示了才华,感动了社会;中国残疾人业余艺术团出访十二个国家和香港,引起轰动,被誉为"一流表演,一流精神,美和友谊的使者"。体育成绩显著:广大残疾人踊跃参加体育活动,参加县级以上运动会的达十九万人;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刷新二百三十八项全国纪录;在残疾人奥运会等重大国际赛事中获金牌一百三十三枚、银牌六十二枚、铜牌二十九枚,破二十九项世界纪录。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今年九月在北京举行,将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两千多名运动员参加角逐,我国将组派六百人的代表团参加比赛。
六、社会环境
环境条件改善:国家发布了《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一些大、中城市的主要道路和重要公共建筑逐步采取无障碍措施,为残疾人参与社会创造了条件。公众助残意识提高:公众传播媒介积极反映残疾人渴求理解、志在奉献的心愿和顽强拼搏的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的进展,展现团结、友爱、互助之情,唤起了社会的爱心;残疾人组织开展建"残疾人之家"、做"残疾人之友"活动;五千多万少先队员参加了历时九年的"红领巾助残"活动;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后的四年间,分别以"宣传保障法"、"走进每个残疾人家庭"、"扶助与共进"和"我们同行"为主题,开展了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各级领导看望残疾人,数千万人为残疾人办实事、送温暖;国家表彰了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七、法制建设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国家意志规定了每个公民和一切组织对待残疾人问题的行为规范,确定了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准绳,明确了残疾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和履行公民义务的行为准则,残疾人事业开始进入法制的新阶段。广泛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国务院专门发出宣传贯彻的通知;国家将其列入"二五"普法规划,各地也纳入普法计划;发行汉文、盲文及七种少数民族文字的法律文本近一千万册;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和人大代表带头宣讲,并以各种宣传工具和生动有效的方式在公民中普及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制定配套法规:"残疾人教育条例"已报请审议;十六个省人大常委会颁发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其他省已将实施办法提请审议;各级政府普遍制定了扶助残疾人的规定。认真进行执法检查:全国人大连续两年检查了五个省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并在二十九个省的义务教育法检查中将残疾人教育列为专题;全国人大新闻局组织二十多家新闻单位赴地方采访,发表大量报道,进行舆论督导;召开了全国宣传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工作座谈会,进行总结和进一步部署。
八、国际交流与合作
我国响应《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积极参与"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一九八三~一九九二年)"和"亚太残疾人十年(一九九三~二二年)"行动。参加了各大残疾人国际组织,与五十多个国家(地区)进行了残疾人事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办了十二次重要国际会议。在第四十七届联大关于残疾人问题特别全会等重要国际会议上作了发言,我国提出的原则和建议,得到普遍响应;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做法和发展,受到高度赞扬。通过交流,增进了相互了解,发展了合作,扩大了影响,展现了我国人权保障的广泛性、真实性和公平性。我国荣获联合国"残疾人十年特别奖"与"和平使者奖"。
九、资金募集与使用
十年来,我会共接受海内外捐款二千四百七十笔,合计折合人民币二亿二千九百四十万元,其中外汇折合人民币一亿三千一百八十二万五千元(按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还接受了部分物资。捐赠者中,既有企事业单位,又有机关团体,既有离退休的老同志、解放军官兵、青少年学生、个体工商业者,又有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好人士,既有健全人、又有残疾人。他们对残疾人倾注了情与爱。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十年累计支出一亿零五百三十一万二千元,用于各地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宣传文体、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效地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在回顾走过的十年历程时,我们怀着崇敬的心情,深深地感谢各位名誉理事、理事和已经离任的理事。因为他们运用自己的威望和能力,在繁忙的公务之外,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奔走呼吁,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我们特别怀念已故的国家副主席、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王震同志,怀念已故的名誉理事李维汉、康克清、程子华、黄镇、华罗庚、爱新觉罗·溥杰等老前辈,他们为残疾人状况的改善呕心沥血,五千多万残疾人及其亲属会永远铭记他们的功绩。
十年的成就,饱含着党和国家的深切关怀,饱含着各位名誉理事、理事的辛勤努力,饱含着各地区、各部门的热情帮助,饱含着社会各界的深情厚意,饱含着广大残疾人的顽强奋斗。
我代表全国五千多万残疾人及其两亿多亲属,向各位名誉理事与理事、向为残疾人事业捐赠的朋友们,向一切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人,表示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后的工作
今后几年乃至本世纪末,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的关键时期。对此我们要有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我会的宗旨是发展残疾人事业。关于残疾人事业的目标、基本指导方针,各业务领域的工作原则、发展途径和主要任务,残疾人保障法已有明确规定,残疾人事业的国家计划及工作方案中已有具体部署。我们要充分发挥基金会的特点,广泛联系和动员社会,深入宣传并协同实施。
一、目标
本世纪内,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在残疾人的基本需求方面,缩小残疾人事业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使残疾人参与机会增多,参与范围扩大,自身素质提高,生活状况改善。
--解决残疾人的温饱问题。
--城镇残疾人就业率、农村残疾人在业率达到百分之八十左右。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百分之八十;百分之八十左右的待业残疾人得到职业技能培训。
--帮助多数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进行康复训练;实施一些急需的、效益好的康复项目,使二百万左右的残疾人康复。
--残疾人文化生活日趋丰富。
--针对导致残疾的主要因素开展预防。
二、基本指导方针
--全面贯彻残疾人保障法。依法规范公民行为,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实行"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发展方针。着重抓好残疾人迫切需要的、受益广、见效快、效益好的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的业务体系、工作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基础设施。
--坚持"社会化"的工作原则。残疾人群体的特殊性,需求的多样性,参与社会领域的全面性,决定了残疾人事业具有很强的社会性。这样一个业务广泛、多边介入的工作,有赖于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充分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密切联系残疾人,激励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发挥残疾人的能动性;完善残疾人组织,增强活力,发挥效能。
三、主要业务领域的工作原则与发展途径
(一)康复。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保质保量完成白内障复明、小儿麻痹症矫治、低视力残疾者配用助视器、聋儿听力语言训练任务。采取符合科学、体现人道和文明、节省经费的先进方法,降低精神病的发病率,提高治愈率。搞好残疾人特殊用品辅助用具供应服务。广泛开展社区康复。
(二)残疾预防。做好计划免疫;控制遗传因素导致的残疾;食用盐普遍加碘,并对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等特需人群补用碘油制品。
(三)教育。残疾人教育要依特性施教,加强身心补偿,以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特殊教育方式。凡是可以通过普通教育方式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尽量安排他们进入普通学校学习,以利于他们增强参与社会正常生活的能力,也有利于残健融合,又节省教育经费。职业技术教育,面向农村生产和城镇劳动市场,重点抓好中短期培训,帮助残疾人掌握急需的实用知识、技术和技能。
(四)劳动就业。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推广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办法,稳定并发展福利企业,鼓励并帮助残疾人个体从业。
(五)扶贫。各类地区都有贫困残疾人,国家按三种类型地区通过不同途径开展康复扶贫。凡列为国家和省的贫困县的,将贫困残疾人列为扶贫对象,在扶贫资金和物资上给予安排和照顾;得到中央康复扶贫贷款的县,要用好贷款,尽快见到实效;其他地区,由各省安排一定的信贷资金,用于对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扶贫。
至于各领域的具体任务,在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和十六个配套实施方案中已明确,这里不再赘述。国家还会适时制定"九五"计划纲要。只要我们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扎扎实实去落实,创造性地去实践,就一定能够做好工作。
回顾历史,豪情满怀,甚感欣慰;展望未来,任重道远,信心倍增。残疾人事业,是高尚、人道的事业。顺应着人类文明进步的大趋势,伴随着祖国改革开放、繁荣昌盛的历史进程,这一事业必将受到更加广泛的关注,必将吸引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投身其中。各位能够率先垂范,是事业有幸,是历史的选择。让我们总结经验,继续努力,为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这是邓朴方同志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第十次理事会上作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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