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残联常务副理事长吕世明出席并主持了报告会

全国著名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林嘉教授作普法辅导报告

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主要负责同志和人事 工会负责人以及各专门协会的领导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会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使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全面准确地掌握《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中国残联于2007年12月27日,邀请全国著名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林嘉教授作普法辅导报告。吕世明常务副理事长出席并主持了报告会。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主要负责同志和人事、工会负责人以及各专门协会的领导参加了报告会。
林嘉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是中国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是中宣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联合聘请的"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轩"中最年轻的成员之一,参与了《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工作。她结合对劳动法的研究和体会,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等方面对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讲解,尤其是对大家普遍关心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的设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以及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等热点问题,结合具体案例作了详细的解读。与会人员认真聆听报告并不时向林教授提问。
吕世明常务副理事长在报告会上强调,开展普法讲座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是对残联领导干部和残疾人工作者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举措。《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依法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规范我会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他要求机关各部厅和直属单位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机关各部厅在制定政策中要切实依法办事,各直属单位也要健全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中国残联
20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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