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发[2005]16号
2004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全国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2004年,也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并取得新的成就的一年。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问题得到关注和重视,扶助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在雅典残奥会上实现历史性突破;2008年北京残奥会筹备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关系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改等重大工作全面启动并取的阶段性成果;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自强不息、奉献社会;人道主义思想进一步弘扬,残疾人事业得到更加广泛的重视和支持;中国残疾人事业在国际残疾人事务人权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和影响,赢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和赞誉;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形成了更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各项业务工作全面落实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规定的年度任务,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宣传文体、维权、组织建设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
2004年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继续完善,通过重点康复工程的实施,帮助更多的残疾人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特别是贫困残疾人康复问题得到进一步重视。积极参与精神卫生立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公共卫生服务改革的调研,大力加强康复知识宣传与普及。
2004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56.9万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88.4%,脱盲率达到97.9%;组派30批医疗队,赴17个省(自治区)149个县(区)为近10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
全年为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3.3万例,培训儿童家长1.4万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采取逐级培训的方式,为各地培训管理和技术骨干4824名;加强市级(含县级市)医院眼科建设,在大中城市设立定点眼镜店,为低视力患者提供验光、配镜和助视器使用训练服务。
加强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建设,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全国共对19620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入普幼普小率达26.8%; 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22276名;联合办学培养各类专业人员3358人次;开展“听力助残”活动,实施救助贫困聋儿康复训练项目,资助贫困聋儿15371名,为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9904台。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加强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2004年,在582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覆盖总人口数达到4.4亿人;对256.8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92.26%,显好率达到72.75%,社会参与率达到62%,肇事率降低至0.18%;解除关锁18385人;救济贫困精神病患者25.4万人。
明确工作思路,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十五”期间麻风畸残者普遍得到康复服务。2004年对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3714例,组派医疗队28批,发放辅助用具75025件,安装假肢1147具,对8797名麻风畸残者进行了康复训练。开展宣传普及教育,为麻风患者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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