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的一年,也是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并取得新的重要成就的一年。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成功举办第十二届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进一步增进了政府和社会对智力残疾人生存与发展状况的关注;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推动残疾人保障法修改进程;中国政府签署国际残疾人权利公约;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举办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加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努力扩大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妥善解决残疾人机动车运营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大力推进2008年北京残奥会筹备工作;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大力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切实改善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提高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
2007年,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535.9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顺利完成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任务,19万贫困残疾人受益;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积极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指导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实施《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力宣传和普及康复知识。
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80万例;为23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全年为3.2万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儿童家长1.3万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
全年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2,224人。
加强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建设,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全国共对19,869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26,737名;培养各类专业人员5,568人次;实施彩票公益金聋儿康复救助项目,资助贫困聋儿6,000名,为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12000台。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2007年,在1,555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433.9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83.76% ,显好率达到69.26%,社会参与率达到56.07%,肇事率0.38%;解除关锁10,781人;对33.7万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成立了27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有1056名孤独症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
全年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3,964例,开展宣传普及教育,为麻风患者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全面推进普及型假肢装配,截止到2007年底,累计建立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1969个,为残疾人减免费用装配普及型假肢2.3万例,供应辅助器具500余种95万件,装配矫形器1.3万例。
全国累计成立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5,835个,对8.8万肢体残疾人进行了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2,229个,对2.6万0—14岁的智力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
在750个市辖区和1,298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康复站62,026个,配备10.9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560余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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