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1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和中国残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情况,向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了汇报。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张志坚、李新良、刘振华,内司委委员任茂东等领导同志和内务室的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的负责同志,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和政法司的负责同志,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副理事长申知非和维权部的负责同志,民政部社会福利司和法制办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郜风涛副主任首先介绍了残疾人保障法修改的必要性、修改的主要内容和对几个重点问题的处理情况。随后,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汇报了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希望通过修改残疾人保障法解决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张士诚副主任表示,国务院法制办和有关部门作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对个别纯文字的修改尽量不改。
全国人大内司委刘振华副主任委员认为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比较成熟,建议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本届人大内司委将积极争取安排审议。
全国人大内司委李新良副主任委员指出,通过大家的发言可以看出:一是各有关单位对修改残疾人保障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位;二是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和中国残联围绕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三是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基本成熟,可以按程序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他表示同时指出,虽然本届人大常委会安排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审议有一定的难度,但内司委会积极争取。即使本届人大不能安排审议,内司委也会优先列入下一届人大立法安排。
全国人大内司委张志坚副主任委员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近期审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情况时,明确要求国务院尽早报送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以便人大常委会安排审议。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及时将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讨论。
来源:中国残联维权部 200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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