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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
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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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我国无障碍建设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健全了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实施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规范,许多省、市还出台了无障碍建设的法规、规章。积极探索我国城市无障碍建设工作模式。通过创建,北京、天津、上海、大连、青岛、南京、杭州、厦门、广州、西安、厦门、秦皇岛等12个城市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探索形成了我国城市推进无障碍建设的模式和经验,带动了全国其他城市的无障碍建设。未来五年,将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提高我国无障碍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时期。为切实推进我国无障碍建设工作,国务院又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及配套的《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拟在全国100个城市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使更多的残疾人受益,同时推进城市文明进步。为切实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供各地开展工作时参考。

一、 “十一五”目标

(一)“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切实建设无障碍设施,城市既有道路和建筑应按照无障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改造,加快民航、铁路、交通、教育等行业无障碍建设,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二)在全国100个城市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全部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

(三)初步形成我国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小组建立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城市无障碍建设工作涉及多领域、跨部门,不是哪一家的事情,也不是哪一家能独立完成的,是一项必须在政府领导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系统工程,这就需要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组织、协调、领导本地无障碍建设工作。这是发展无障碍建设的关键、组织保障,也是多年来我国无障碍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中央有关部委于2002年成立了由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的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工作协调小组,随着无障碍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工作需要,“十一五”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充实工作内容。为切实推动无障碍建设工作的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城市都要成立由政府有关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在无障碍建设中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二)领导小组组成、职责及部门工作职能由于无障碍建设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为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建议领导小组由建设、民政、交通、铁道、民航、公安、教育、财政、劳动、宣传、信息、广电、旅游、残联、妇联、老龄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1、研究制定促进本地区无障碍建设开展的法规、规章、规划和计划;

2、部署指导本地区无障碍建设工作的开展,并检查落实;

3、总结推广无障碍建设工作经验,表彰无障碍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4、协调解决本地区无障碍建设中的相关具体问题。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本年度无障碍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年度工作进行部署。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就无障碍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召开部分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如信息无障碍专题会议、交通无障碍专题会议等等。要明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职责。建设部门是城市建设的主管部门,在建设和改造无障碍设施过程中,要在设计、施工、验收、监理等方面严格管理,贯彻无障碍设计规范。民航、铁路、交通、公安、教育、劳动、旅游等部门作为行业建设的主管部门,应制定计划,落实无障碍规范,切实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无障碍建设、管理工作。财政要切实将无障碍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宣传、信息、广电、民政、老龄、残联等部门也应依据自身职责,相互协作,切实做好无障碍宣传、信息无障碍建设、反映无障碍需求、对城市无障碍建设提出意见、做好无障碍规范的贯彻工作。

(三)残联职责理论上讲,无障碍建设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政府、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应成为政府部门的自觉行动。但在我国,由于无障碍建设工作起步相对较晚,无障碍建设工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加上政府部门业务繁忙,有的政府部门顾及不到或未将无障碍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同时由于无障碍建设涉及多个部门,这就需要有一个具体部门,承担开展无障碍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残联是残疾人的代表服务组织,残疾人是无障碍建设的主要受益群体之一,承担这个责任责无旁贷。事实上,从我国无障碍建设工作一开始,中国残联就积极参与,推进无障碍规范的制定,邓朴方主席在政协会上提交了提案,在残联的推动下,无障碍建设逐步纳入了残疾人事业规划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地的实践也证明,凡是无障碍建设工作做得好的地方,都是残联工作活跃的地方。所以各级残联要在推进无障碍建设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残联主要职责是:

1、代表残疾人的利益,反映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

2、向政府、政府部门提出加强改进无障碍建设工作的建议;

3、配合政府、政府部门推进无障碍建设的立法和规划、计划的制定工作,并进行部署;

4、组织开展无障碍建设的宣传和督导工作;

5、切实抓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发挥示范作用。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残联协调服务并不等于残联牵头,做好无障碍建设工作还是需要由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残联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即“残联搭台,政府唱戏”,这是做好无障碍建设工作屡试不爽的法宝。

(四)监督队伍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要建立残疾人、老年人监督队伍,这有利于发挥残疾人、老年人在无障碍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其主体意识,同时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无障碍监督检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总之,要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这是开展无障碍建设工作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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