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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新促会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200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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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后,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认真收看、收听和学习。

4月23日晚,新促会全体人员组织收看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4月25日,新促会召集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对《意见》进行研读和讨论。中国残联常务副理事长、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会长吕世明,中国残联宣文部副主任兼新促会秘书长王涛,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副秘书长宋体金、赵谦等参加学习。

与会人员结合新促会工作的实际,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惠及全国八千多万残疾人的一件大事,对于发展我国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也是对即将举办的北京残奥会的大力支持。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体现对广大残疾人给予的特殊关爱,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迎来新的起点。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是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特别是从事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工作者开展残疾人工作的行动指南,为营造更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政策支持;学习中,大家针对新促会近年来以文化为载体,围绕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价值观所推出的系列文化产品,出版的系列人道主义思想文化读物,对引领人道主义思想道德风尚和繁荣残疾人文化所产生的影响作了回顾。学习中大家认为,新促会要把用社会化工作方式做好残疾人宣传文化事业与深入领会学习中央7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用新的工作思路团结社会资源,全面打造好人道主义思想文化大品牌,以创新、开拓精神步入残疾人宣传文化事业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中国残联常务副理事长吕世明在学习中发言强调,中央的7号文件是对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的全面总结,是推动中国残疾人事业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的和谐动力,对新时期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具有化时代的意义。作为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战线的工作者,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明确新形势下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残疾人宣传文化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他要求新促会全体人员认真研读和领会《意见》精神和深刻内涵,树立高度使命感、责任感,发挥公益社团的公益作用,协调、动员新促进会各成员单位和社会爱心力量,配合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做好《意见》的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做好北京2008残奥会的宣传和开展好各项文化活动,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新促会要按照中国残联党组要求,在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新促会工作实际,制订出一个具体的周密的7号文件精神宣传方案;要结合中国残联第18次全国助残日等重大活动,广泛宣传7号文件精神,使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来源:中国残联新促会
    2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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