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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邓朴方在“残疾人国际”第六届世界大会开幕式的致辞 邓朴方在“残疾人国际”第六届世界大会开幕式的致辞 二十一年前,随着人类历史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残疾人国际”做为国际残疾人领域最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组织在新加坡诞生了。这标志着国际残疾人运动一个新时代的开始。 二十年后的今天,人类社会已跨越了新的千年,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纪。回首二十年的发展历程,在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年代,残疾人运动的蓬勃发展,无疑已成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国际社会采取一系列重大行动,制定了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为推动残疾人状况的改善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国际社会的一致努力与行动创造了残疾人运动发展史上最良好的发展势头,形成了势不可档的发展趋势。 我们高兴地看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形成一种共识,既制定并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将是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一种有效的手段。中国是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积极倡导者和有力的支持者。我们认为,通过“残疾人权利公约”这样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件,将进一步唤起国际社会为改善残疾人状况、保障残疾人权的责任与义务,有利于促使各国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发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制定将使国际人权公约体系,特别是针对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人权文件趋于完整,是对人类人权保障事业的极大促进。 我们主张,“残疾人权利公约”应建立在国际社会人权保障与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的基础之上,与现有的人权文件和联合国制定的“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和“残疾人机会平均标准规划”相辅相承,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内容应充分注意到人权保障与社会发展的平衡,既要提出残疾人人权保障的标准,又要明确各国的责任与义务,通过发展残疾人事业,达到保障残疾人人权的目标。同时,还应对生活在发展中国家的残疾人给予特别关注,提出务实的可行的原则与目标。 女士们,先生们,中国的残疾人事业是国际残疾人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各种机遇和可能。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做为“残疾人国际”大家庭的一员,在为改善中国六千万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充分参与、机会平等做出不懈努力的同时,愿与国际社会一道,为全球残疾人状况的不断改善做出应有贡献。 最后,我代表中国六千万残疾人祝愿“残疾人国际”不断发展壮大,祝我们共同的事业繁荣昌盛。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邓朴方在康复国际大阪论坛“残疾人权利公约”专题会上的讲话 今天,有机会与各位国际残疾人运动领导人共同探讨有关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问题,感到十分高兴。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启动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进程做出积极贡献的墨西哥、南非等国政府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联合国社发委员会残疾人事务特别报告员林奎斯特先生、残疾人国际、康复国际等组织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二十年残疾人运动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国际社会、残疾人组织为残疾人状况的不断改善一直在做着不懈的努力。从1981年国际残疾人年,到1983—1992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以及随后开展的若干个地区性残疾人十年,残疾人问题越来越引起各国政府及国际社会的关注。 残疾人状况的改善及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程度,做为衡量一个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准,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同并接受。随着联合国“关于残疾人世界行动纲领”和“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的制定与实施,残疾人状况的改善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然而,残疾人做为社会中一个极其特殊而困难的弱势群体,其生活状况的改善远远滞后于人类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无视残疾人尊严、忽视残疾人价值、践踏残疾人人权的现象仍十分普遍与严重。现存的国际人权文件没有充分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需要,联合国有关残疾人的文件也显露出缺乏法律约束力的缺陷。为此,国际社会有义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改变目前对残疾人十分不利的状况。 国际社会围绕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议题,已酝酿了近二十年。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随着国际残疾人运动的蓬勃开展和社会文明与进步的进程,制定一项旨在保障残疾人权利的人权文件已成为历史之必然。这是代表全世界六亿残疾人及各类残疾人组织的共同心声,也是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事业发展的需要。 过去几年中,我曾有机会与安南秘书长、德赛副秘书长、前人权高专罗宾逊夫人、林奎斯特先生及许多国际残疾人组织领导人交换意见。我认为,所有的会谈都是建设性的和鼓舞人心的。现在,大家已达成共识,一致认为制定并实施“残疾人权利公约”将是保障残疾人人权、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国际上最有代表性的五个残疾人组织于2000年3月在北京召开领导人会议,发表了“北京宣言”,其核心是向全世界表明国际残疾人组织为早日促成“残疾人权利公约”做出不懈努力的决心与信心。 我们高兴地看到,过去几年中,通过国际社会、特别是国际残疾人组织的努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进程已启动,并向着令人满意的方向发展。这个面向残疾人的国际人权文书的制定,将使联合国现有的人权保障体系趋于合理与完善,将极大地促进人权保障事业和经济、社会更加和谐、健康地发展。成为国际残疾人运动的一个里程碑,并对人类文明与进步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各位代表, “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制定,应建立在充分吸取以往的成功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之上,它不能脱离特定的时代背景。我认为,“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内容应充分肯定现有的人权文件和有关残疾人的国际文书的积极作用和所确定的一系列原则。“公约”应当,也有可能与现有机制相辅相承、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残疾人问题既是人权问题,也是社会发展问题。在明确提出残疾人做为平等一员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的同时,更要强调指出,社会发展是实现残疾人人权必不可少的前提与条件,明确国际社会应对其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这样就兼顾了人权与社会发展的平衡,旨在通过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人权保障的实质性进展,避免成为一个只唱高调而无实际内容的空泛文件。 “公约”还必须考虑到世界各国历史文化背景各异、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残疾人迫切需求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的事实。因此,在制定“公约”时,应充分兼顾不同国家的国情,采取积极务实的态度,特别应关注发展中国家残疾人的特殊困境。考虑到生活在发展中国家的,占世界残疾人口80%的残疾人需要及发展中国家用于残疾人事业的资源的匮乏,我认为,“公约”既要提出国际通行的残疾人人权保障标准,又要在实现这些目标的措施方面给予各国高度的灵活性与余地,使其成为各国普遍能接受的指导性人权文件,成为对各国残疾人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工具。 残疾人工作是国际社会最容易找到共同语言的领域。“残疾人权利公约”应充分体现处于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发展水平国家之间的理解与合作精神。我衷心期望,通过国际社会的积极合作,通过各国政府与残疾人组织的共同努力,一个全面反映残疾人需求、保障残疾人权利、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残疾人权利公约”能尽早完成并发挥其在人类社会人权保障和社会发展事业中的特殊作用。 谢谢大家。 郭建模在“亚太残疾人十年”告竣高级别政府间会议的讲话 各位代表: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亚太经社会秘书处长期以来给予残疾人工作的关注以及所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在第一个“亚太残疾人十年”即将结束、第二个“亚太残疾人十年”正式启动之际,亚太经社会召开此次政府间高官会议,对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展望未来十年的发展战略,协调亚太地区各国在残疾人领域的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年前,在中国北京,亚太经社会33个成员政府共同发起了“亚太残疾人十年”,为在国际社会保持联合国残疾人十年所创造的良好发展势头做出了十分积极的贡献,并开创了残疾人工作的新模式。在充分汲取第一个十年成功的经验的基础上,亚太区发起了第二个残疾人十年,将工作重点转向更加务实的行动,这是顺应人类文明与进步发展潮流的举措,是亚太地区社会发展的需要,必将为本地区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改善、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做出积极的贡献。 亚太地区有4亿残疾人,占世界残疾人总人口的绝大多数,而且绝大多数残疾人生活在发展中国家,构成最贫困人口的20%左右。虽然“亚太残疾人十年”期间各国政府采取了不同程度的积极行动,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残疾人问题的解决,远不能靠一个或几个“残疾人十年”活动来完成,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目标,任重而道远,仍需国际社会做出不懈的努力。 在本地区绝大多数国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残疾人做为社会中一个极其特殊而困难的弱势群体,其生活状况的改善远远滞后于人类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无视残疾人尊严、忽视残疾人价值、践踏残疾人人权的现象仍十分普遍与严重。现存在的国际人权文件没有充分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需要,联合国有关残疾人的文件也显露出缺乏法律约束力的缺陷。为此,国际社会有义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改变目前对残疾人十分不利的状况。 中国认为,有力并有效促进各国残疾人工作发展的一个主要手段是制定并执行“国际残疾人权利公约”。国际社会围绕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议题,已酝酿了近二十年。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随着国际残疾人运动的蓬勃开展和社会文明与进步的进程,制定一项旨在保障残疾人权利的人权文件已成为历史之必然。这是代表全世界六亿残疾人及各类残疾人组织的共同心声,也是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事业发展的需要。“国际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制定将使联合国现有的人权保障体系趋于合理与完善,将极大地促进人类社会人权保障事业的发展,成为国际残疾人运动的一个里程碑,并对人类文明与进步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我们高兴地看到,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之下,联合国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进程已正式启动,而“公约”的起草工作也即将进入实质性阶段。亚太地区做为世界上残疾人最多、对社会发展、人权保障与残疾人事业高度重视的地区,应积极参与“残疾人权利公约”制定的进程,发挥影响,使“公约”能充分考虑到亚太地区的特点,反映本地区的实际需要。 中国政府赞赏第二个亚太残疾人十年的行动纲要中将支持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做为一项主要内容。我们认为此项工作应成为亚太残疾人十年的重点之一,因为“公约”的制定与实施,将十分有力地促进各国采取切实行动,改善残疾人状况,保证第二个亚太残疾人十年区域行动纲要各项目标的实现。 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制定,应建立在充分吸取以往的成功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之上,也不能脱离特定的时代背景。中国政府认为“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内容应充分肯定现有的人权文件和有关残疾人的国际文书的积极作用和所确定的一系列原则。“公约”应与现有机制相辅相承、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在明确提出残疾人做为平等一员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的同时,更要强调其所面临的特殊困难,明确国际社会应对其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这样就兼顾了人权保障的实质性进展,避免成为一个唱高调而不切实际的空泛文件。 “公约”还必须考虑到世界各国历史文件背景各异、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残疾人事业侧重而有所不同的事实。因此,在制定“公约”时,应充分兼顾不同国家的国情,采取积极务实的态度,特别应关注发展中国家残疾人的特殊困境。考虑到生活在发展中国家的,占世界残疾人口80%的残疾人需要及发展中国家用于残疾人事业的资源的匮乏,因此,“公约”既要提出国际通行的残疾人人权保障标准,又要在实现这些目标的措施方面给予各国高度的灵活性与余地,使其成为各国普遍能接受的指导性人权文件,成为对各国残疾人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工具。 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中国是拥有众多人口和残疾人的亚太地区发展中的大国,中国的残疾人状况的改善是国际残疾人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肩负着促进残疾人人权保障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崇高历史使命和责任。 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做为“亚太残疾人十年”的发起国,根据“亚太残疾人十年行动议程”的要求,结合中国国情,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使残疾人状况在各个方面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亚太残疾人十年”期间,中国政府领导人率先在“亚太地区残疾人全面参与和平等的宣言”上签字,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做出了庄严的承诺。中国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三个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国家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中国政府成立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跨部门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在充分听取残疾人组织的意见的基础上,协调政策与资源配制,保障政府有关残疾人的各项政策、政令的畅通与执行。经过十年的努力,654万残疾人得到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入学率已达到78%;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2%;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项扶贫措施,残疾人贫困人口已从2000万锐减到目前的980万;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十分活跃,形成了有助于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良好氛围;无障碍环境建设也已受到各级政府的普遍重视并开始起步。在不远的将来,中国的发达城市与地区将逐步形成信息、住房、交通的无障碍环境。 中国还加强了残疾人事业法律保障体系,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现有法律实施的监督力度,颁布实施了“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残疾人就业条例”,使残疾人人权保障纳入法制轨道。 中国的残疾人组织也日益强大,在全社会代表残疾人利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亚太残疾人十年”活动的开展,为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国的残疾人工作也得益于吸取外国的先进经验,借鉴国际残疾人工作的先进理论与工作模式。我们十分赞赏第二个亚太残疾人十年活动开展,为促进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与活力。 女士们,先生们:中国是制定“国际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积极倡导者,也是第二个亚太残疾人十年活动的有力支持者。我们在不断改善中国残疾人状况的同时,愿与国际社会一道,为促进亚太地区和全世界残疾人工作的发展,促成“国际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目标早日实现做出不懈努力,为人类文明与进步事业做出贡献。
反对歧视偏见实现人人共享——王新宪在第12届RI亚太会议上的发言 女士们,先生们: 在这金风送爽的时节,有机会来到美丽的大阪参加第12届RI亚太区会议,与大家共同探讨反对对残疾人歧视的问题,交流和分享这方面的经验,我认为这是非常难得的机会。 参加这次论坛,使我想到,歧视和偏见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长期以来在中国社会里,对残疾人的消极的不正确的观念一直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就是在20多年前,社会上还普遍存在着对残疾人的歧视,残疾人在教育、就业、享受公共服务等许多方面常常遭受不公平的对待。 20世纪80年代以来,邓小平先生倡导的改革开放路线使中国各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具有代表服务管理功能的全国性残疾人组织也在这个新形势下诞生了。多年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遵循促进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动员社会广泛支持、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的方针,在反对歧视和偏见、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借此机会,我愿将基本做法向大家作介绍。 一是促进法制建设,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平等权利。根据我国宪法,残疾人享有与其他公民一样平等的权利。为使残疾人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以中国残联为主组织起草了《残疾人保障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在一九九○年颁布施行,这部法律对保障残疾人的各项平等权利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我们积极参与了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目前,我国的《劳动法》、《教育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36部重要法律中都已明确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专项条款; 推动颁布了《残疾人教育条例》;促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推动县、乡普遍制定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扶助规定。这样就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残疾人保障法为基础,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扶助规定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我们还广泛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参加和协助人大和政府的执法检查,促进法律的实施。在我们的推动下,各类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残疾人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和援助,仅2001年各地获得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就有9万多人 次。通过加强法律建设,提高了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公众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制观念,使维护残疾人权益成为许多人的自觉行动。 三是提高公众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广泛宣传人道主义,传播以“平等·参与·共享”为核心内容的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呼唤人间真情和公众爱心,并对歧视残疾人的现象予以揭露,发动公众展开批评和讨论。开展了“全国助残日”、“志愿者助残”等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数以亿计人士参加,实现了残疾人与社会的感情交融,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唤起了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培育了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推动各地建设无障碍环境,为残疾人出行、使用公共设施和进行信息交流提供便利。目前,全国大多数省电台电视台都有专题残疾人节目,影视作品加配手势语或字幕。如今,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残疾人不再被称为“残废人”,对盲人、聋人、肢残人、智残人、精残人的各种歧视性称谓大大减少,人们越来越尊重他们的权利,肯定他们的能力,关心、帮助、理解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正在逐步形成。 演讲、艺术演出和劳动职业技能、体育比赛,向社会展示残疾人的才华和自强不息的精神,树立残疾人的积极形象,促使公众更好地认识到残疾人的价值和潜能,相信他们同样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 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社会和中国残联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各项权利得到了逐步的实现。经过十几年的艰苦工作,600多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改善了功能,提高了生活和社会适应能力,最近,我们向中央政府提出并得到批准,到2015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国家义务教育体系,1万多名残疾学生进入各类高等院校学习,250多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教育和培训,残疾人接受教育机会不断增多,素质明显提高;在社会各单位推行了按比例安排 残疾人就业,平均比例不低于15%,对残疾人个体就业和福利企业集中就业采取优惠政策和保护措施,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0%,越来越多的残疾人由救济对象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通过实施扶贫开发和推进社会保障,使贫困残疾人口由1992年的2000万减少到目前的1000万左右;残疾人文化生活逐步融入公共文化活动,日趋丰富活跃,精神面貌发生很大改观。 我们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消除歧视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残疾人事业许多方面还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权益保障还面临着相当多的问题,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依然存在,在许多情况下,残疾人缺少平等的机会和无障碍的环境。反对歧视,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界人士进一步行动起来,实施新的更有力的举措。 新世纪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将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机遇和条件。我们衷心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真正实现消除歧视、人人共享的目标。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全世界残疾人共同追求的目标而奋斗,为人类的文明与进步做出贡献。 在此,我衷心地感谢康复国际、残疾人国际等国际残疾人组织和机构长期以来对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帮助和支持! 谢谢主席、谢谢大家!
融合国际世界第13次大会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 由中国残联副理事长汤小泉任团长,中国智力残疾人亲友会副主席马廷慧、组联部副主任田斌、国际部许玲四人组成代表团,于2002年9月22日—28日赴澳大利亚墨尔本参加融合国际世界第13次大会。旨在各国之间互相交流经验,切磋国际社会智残人工作发展趋势。 大会于九月二十二日下午四点半准时开幕。出席大会的有1100名代表,来自65个国家。会中三天分别安排生活中心,融合教育,社区服务专题研讨会。其中特别安排一次智残人自己决定自己的专题活动。 一、融合国际背景及组织简介 1融合国际 2组织简介 织在其中占据领导位置的亚洲智障人联盟为融合国际亚太区组织。融合国际分完全会员,附属会员和准会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国家级非政府组织,为完全会员。香港是附属会员。准会员是其它类别残疾人组织。 二、国际社会对智力残疾人工作发展趋势 1要着力组织全世界智力残疾人家长共同推动智残人融合于社会,改变社会态度,促进国际交流。智残人家长不仅做政策性建议这一层面工作,还要做智残人融入社会的具体工作。落实国际残疾人公约,促使智残人权益得到普遍保障与提高。 2鼓励智残人自己决定自己的事,自己组织起来,讨论自身需要,向政府、向社会反映自身的需求,力争得到切实的服务。 3积极倡导融合教育,让更多的普通学校接收智残人,让智残人有机会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普遍学校有责任做好融合教育。 4开展智力残疾人接受社区服务工作,在城市有重要作用。既充分认识城市社区服务优势,也要认识社区服务价值。社区中每位智残人都有依自身发展的以特点制定的康复服务方案。在实践中总结社区服务工作步骤,指导培训社区服务专业人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社区服务必须与智残人、智残人家庭及政府充分合作,才可能做好。 三、对工作的几点思考 1中国残联应加强对智残人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充分发挥智残人亲友会的作用,让智残人亲友会在基层活跃起来。 2鼓励各级智残人亲友会摸索工作规律,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反映智残人及亲友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吸引智残人和亲友的活动,为智残人及亲友与各级残联搭起桥梁。各级智残人亲友会在推进自身工作中,要让智残人和亲友从旧观念中走出来,走向社会,融入社会。 3认真分析各年龄段智残人的需求,整合社会有效资源,服务于智残人。 4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对融合教育的认识,鼓励智残人进入普通学校就读。普通学校要主动接收智残人入学,总结经验,提高教育质量和社会关注程度。 5加强对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从城市做起,摸索并逐步形成适合本地区的工作模式,总结推广。 6中国智力残疾人亲友会在“十五”期间,拓展思路,广泛交流,相互促进,迈开新步伐,科学地把智残人带进社区,融入社区,走出国门,参加国际间交流活动,提升智残人士生存质量。
第20届残疾人国际亚太地区残疾人领导人培训研讨会在上海召开 出席第20届DPI亚太区残疾人领导人培训研讨会的有亚太地区29个国家的69名境外残疾人组织代表,中国残联及部分省市残联32名代表,共101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代表中大部分是肢残人、盲人、聋人和脑瘫患者中的优秀代表,也有部分残疾人工作者。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常务副理事长王新宪、DPI亚太区主席维娜斯·伊拉甘、DPI前世界主席罗思·南杜里、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中国事务所所长樱田幸久等出席了会议。培训研讨会旨在提高残疾人与会者的知识和领导技能,增加他们在制订有效计划、管理自身组织和参与国家发展的能力,使他们意识到共同参与社会和平等地位代表着社会的发展。给亚太区残疾人领导人提供一个国际间相互交流、学习经验的机会,建立和加强他们自身和残疾人组织的能力,重点在于提高和完成残疾人作为平等参与者和社会发展工作者参与国家发展的能力。 一、背景简介 1残疾人国际(简称DPI)是残疾人自身的非政府组织。1981年在新加坡成立,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享有咨商地位。其宗旨是遵循联合国人权宣言,致力于残疾的预防与康复,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分享社会与经济发展成果。DPI有110多个国家级会员组织,具有普遍的代表性。委员会由亚、非、拉、北美、欧洲五个地区委员会各推选的代表组成,我国于1991年加入该组织。 2DPI亚太区残疾人领导人培训研讨会26个DPI亚太区成员国组织每年轮流在各成员国举办年会或培训研讨会,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在过去的历次研讨会中,中国曾于1992年在北京举办了第10届DPI亚太区残疾人领导人培训研讨会。在1992年的DPI亚太区残疾人领导人培训研讨会后,在亚太区经社理事会会议上,制订了残疾人亚太区十年计划(1993—2002),DPI亚太区委员会从中承担了重要的角色 。2002年是残疾人亚太区十年计划的最后一年,DPI亚太区的目的是继续通过DPI组织成员帮助和推进这一地区的亚太区十年计划。DPI亚太区将通过培训研讨会,在没有残疾人组织的国家建立DPI组织,同时加强已有的残疾人组织的管理。 二、会议简介 培训研讨会于10月8日在上海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开幕,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上海市市长陈良宇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参加开幕式的还有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太彤,市政府有关委办局领导,市残联和市残疾人各专门协会代表。开幕式前,邓朴方主席和陈良宇市长在康复中心贵宾室会见了维娜斯·伊拉甘、罗恩·南杜里、樱田幸久。开幕式结束后,邓朴方、陈良宇、周太彤在市残联党组书记王世宽、理事长徐凤建陪同下,视察了康复中心,看望了正在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观看了他们的节目表演,赠送了玩具,并与出席开幕式的全体代表合影留念。 当天晚上,市政府在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盛大欢迎宴会,宴请邓朴方和与会亚太区各国残疾人组织代表。副市长杨晓渡、市政协副主席谢丽娟等领导出席作陪,杨晓渡在宴会上致词。 培训研讨会期间,与会代表分别就残疾人在与政府、非政府组织合作促进无障碍方面的作用,支持残疾人自助组织,自立生活和社区康复,国际残疾人权利公约和新千年下十年行动框架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会议选举通过了新一届亚太区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由日本的中西正司先生担任。与会代表还一致通过了“上海宣言”。
第20届DPI亚太区残疾人领导人培训研讨会上海宣言 亚太地区28个国家的参会者代表各残疾人国际国家委员会参加了2002年10月8日-12日在中国上海举行的第八次亚太地区会议和第20届DPI亚太区残疾人领导人培训研讨会。这是一个交流思想和经验,促进残疾人能力建设的好机会。残疾人国际亚太区在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亚太残疾人十年结束之年提出如下动议: 1我们将致力于扩大残疾人国际在亚太地区的会员组织,主要是向尚未建立残疾人组织的国家扩展,尤其是大洋州地区,在该地区残疾人国际的会员组织还很少。 我们决心在以下领域采取共同行动: 1我们欢迎和充分支持联合国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以及《千年行动目标》。我们将呼吁各国政府支持公约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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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