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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春天
山东盲人 徐双喜
家乡的春天恰拟一名含羞的少女,羞羞答答,迟迟不肯露出自己的真实面目,直到清明前后 ,方“千呼万唤始出来”。也正是从这个时候起,人们才真正意识到,哦,春天来了!
一天,六岁的女儿向我提出一个要求:“妈妈,老师说现在是春天了,咱们去看春天吧!” 听了女儿的话,我恍然大悟。是啊,清明已过去几天了,若再不紧紧追随着春天的步伐,恐怕它就要匆匆离去了。不能给女儿留下这份遗憾,应该让她去尽情地感受一下春天的气息。于是,牵着女儿的小手走出家门。
走在窄窄的田埂上,脚下的土地是那段的松软。我们深一脚浅一脚,小心翼翼地向前走着, 生怕踩着一棵麦苗,因为它们也是经历了漫长的等待才盼来这一天的,它们正挺着身躯,茁壮成长,这是生命的力量和渴望,我们怎忍心伤了它们呢?
来到一条田间的小路,总算舒了一口气。女儿弯腰采了一朵小花,惊喜地说:“妈妈,这朵花儿是红色的,可漂亮呢!妈妈,你蹲下,我要给你插在头发上。”为了不扫女儿的兴,只得依了她。“这里路平,你在这儿等我,我去玩了!”女儿欢快地跑动着,她分明是这春天里的一只小精灵。
我用手整了整田边的一片暄土,然后就地坐下。想来,我可是有些日子没有这样踏踏实实、 真真切切地坐一坐抚育着万物的黄土地了。记得小时候,每逢春天来临,我和妹妹常来到田间地头,也时常这般就地而坐。或是折一根柳条做成柳笛比赛谁吹出的声音更美妙,或是干脆坐在那里凭风吹日晒。即便风吹乱了头发,也乐此不疲。
“妈妈,你想什么呢?”女儿的问话把我从记忆的远方一下子拉了回来。“我来给你讲讲呢 。”女儿怕我寂寞,她指指点点地说:“这麦苗和小草都是绿色的,那边的山花有红的,也有黄的。知道为什么吗?”,“为什么?”我故作好奇地问。“因为它们穿着不同颜色的衣服。
”听了女儿的解释,我忍俊不禁,从内心深处流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是因为女儿那丰富的想象?还是因为她懂事?
女儿的确懂事。自从她蹒跚学步的时候起,她就成了我的一双眼睛,帮我找东西,给我带路 。有一次,她突然问我:“妈妈,你为什么看不见呀?”由于她从未问过这类问题,听了之后我先是一愣,还没有想出如何作答,女儿又说:“妈妈,不怕,等我长大了就把我的眼睛
挖出来给你安上。妈妈,那样你就能看到我了!”我把女儿紧紧地搂在怀里,激动地说:“ 不!我怎能用你的眼睛!”不想女儿听了之后,仍一本正经地说:“你要是不放心,就让医生给我安上公鸡的眼睛。”女儿的这番话,不知引出我多少心酸的泪水。也许你不会相信,那时我女儿还不到四岁。
想到此处,我的眼角不觉间又有些湿润了。怕被女儿看见,赶紧用手拭了拭。接着,我从兜里掏出那张事先准备好的彩纸,折来折去,彩纸变成了一只美丽的仙鹤。仙鹤朝女儿飞过去
,女儿自是喜欢得不得了。她拾起纸鹤,与它为伴,在春风里追逐、嬉戏。她的笑声,定是春天里绽放的最美的鲜花。
女儿跑呀,跳呀,有时竟故意摔倒,趁此机会,好在铺着地毯般的田野里打个滚。我没有阻止她,也不忍心阻止她。因为我懂得,只有在这个年龄才能体验体验这份幸福,也只有在这样的季节,才能寻到这份欢乐。而且我相信,这份快乐将会被定格在脑海中,成为她对童年的永久回忆。
“妈妈,我来了……”女儿一边高呼着,一边从一个小土丘上冲下来。我赶忙张开双臂,准备拥抱我的女儿,拥抱一个美丽的春天和一份美好的希望。
《向北方》,情系黑土地
黑龙江省 石成仁
“想你,在风中,在雨中,在暴风雪中;爱你,在花前,在月下,在心灵深处。”回首往事想起北大荒,魂牵梦绕的总是这两句话。爱,是不能忘记的。
“严冬呼啸的北风,雪地上一行行爬犁留下的痕迹,山谷是一片片挂在树上的血红的山丁子 ,屋檐下一串串透明的冰凌……”
这如诗如画的描写、抒情与议论,来自《向北方》一书的序篇。
《向北方》一书是中国盲协副主席滕伟民先生与他的一位朋友合著的一部回忆体纪实文学, 由中国盲文出版社出版了明眼文字与盲文两种版本:书的前半部分出自滕伟民的手笔。一个个短小精焊的故事娓娓叙来夹叙夹议,情真意切。读来,要么让人掩卷深思,要么为之动容
。而有时又会面对一种无奈与遗憾,让人发出一声长长的感慨。感慨之余,却又会有一缕温暖而明亮的光照进心灵。
一方山水育成一种文化,一个时代,又会把独具特色的文化,引入一个新的里程碑。北大荒与黑土地是黑龙江的别称,形象的展示了这一方山水的文化内涵;黑土地文化与知青文化的融合,不仅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引起过人们深刻的反思;而且仍在产生影响,也仍在启迪着人们的反思与探索。伴随阅历的增长与岁月的延伸,对知青文化的审视与理解,也就有了多种角度与多样的思维。滕伟民的《向北方》已经不再是当初那种单纯的伤痕文学;尽管历史的伤痕是无法抹去的,而滕伟民却以他独特的视角真实的自我感受,讲述了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喜怒哀乐、悲观离合。
看似漫不经心的讲述,由于是沙里淘金,却蕴含着较为深沉较为广阔的文化价值。笔触一直都关照着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的遭遇与个人命运的关系,而且探索着某些偶然事件背后必然的规律。由于作者注重了创作个性与共性的统一,于是,读者会不由自主地与作者产生共鸣
。
滕伟民写《向北方》是酝酿已久的。大概由于是爱的深沉,他不愿轻易动笔,也不敢轻易动笔。对于以往的生活,过去的历史,无论其自身怎样,都会留给人许多值得回味的东西,正如普希金说的,“过去的一切都会变成亲切的怀念”。
十多年以前,或者是在中国残联的办公室里,或者是在什么宾馆,滕伟民曾满怀深情地对我说:“我呀,怎么说呢;特别留恋北大荒那种生活,那种豪放,那种慷慨,那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日子,那种纯朴的民风,一辈子都让我难忘。什么时候能写下来呢!”沉默了许久,他讲了一个故事:那天休息的时候,小哥几个跑到城里去逛,一顿尽情地吃呀喝呀玩呀,把钱花光了。回兵团连买火车票的钱也没有了。混到车上,被检票的带进了办公车里。不买票就下不了车,买票又没有钱,我只好耍个小聪明,让乘警放我们到后面车厢去找熟人借钱
回来补票趁乘警愣神和犹豫的功夫,我想带着小哥们儿逃出办公车。可是两个哥们儿动作慢了一点,只有我自己逃了出来。但我却不能自己下车扔下哥儿们不管。
万般无奈,我生出个不该有的念头,在最后一节人很少的车厢里,我看到一个文弱书生一样的知青,便凑到他跟前坐下来问:“大哥,借给我点钱行吗?”那人静静地看看我,慢悠悠地问:“喔,你是要借呢,还是要抢呢?”我吞吞吐吐地说:“要是不借……我也就得抢…
…”
他又看了看了我说:“你人高马大,要是斗了起来,我肯定不是你的对手,但我也不能束手就擒。我一方面可以跟你斗另一方面我也可以喊人。你把手从兜里掏出来……”
我只好把插在口袋里的手掏出来。他又命令似地说,“你口袋里的那个东西,是把刀吧, 也给我掏出来”。我点点头。真的把那只匕首也掏出来,放到了茶几上。
他善意地看看我,随后问了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如实地向他讲了事情的经过。他听了,掏给我五元钱。这时火车就要到站了,我不顾一切地跑回去补票。下车,我又急匆匆地跑到那节车敲着窗玻璃喊:“大哥,留个地址吧!我把钱给你寄回去。”隔着车窗,他大声地说“不用了!”
小站停车时间短,不过就一两分钟,我再想问他,火车就开了。一陈隆隆声淹没了我们的说话声。
滕伟民讲完,曾深有感触地说:“后来回到北京,直到上了大学,我都一直在思考这件事。 终于我悟出,人得有知识,有文化才会有力量;也只有这样,才会有爱心,才不会做出那些不该做的事。”
最近,拜读《向北方》,我发现这个故事已经被收入书中。毫无疑问,故事要比我在这里转述得更细腻更生动,更感人。
书中有这样一段感叹与呼唤:这些年见到的钱越来越多,甚至几万元也带到过身上:可是, 都觉得不如那五无钱有分量。不知名的战友啊,如今你到底在哪里!
读者如果有兴趣,最好还是去读读故事的原文。
文学是生活的再现,又不等同于简单而呆板地给生活照相;文学既厌弃胡编乱造,也厌弃平淡无味;正所谓文似看山不喜平;纪实文学尤其需要把握住真实与艺术的关系。离开真实就不再是纪实,而没有了艺术性也就称不起文学。要处理好这个关系,就必须有文学与生活的双重功夫。由于滕伟民对生活对文学,都有着自己独到的体验与理解,笔下的每一个故事,
才跌宕起伏与韵味隽永。
狼在黑龙江的方言叫张三儿,关于它的传说很多,然而,几乎所有的传说都把狼说得很可怕 也很可憎。甚至在整个世界文化中,狼也一直都是反面形象。但在北大荒,在生产建设兵团,滕伟民竟意外地发现,狼也成了可歌可泣的抗日英雄,当地的老乡还为它们建造了纪念碑。《张三儿的故事》取材新颖却并不荒诞。
潘小燕是个活泼、开朗、漂亮而又歌声优美的上海姑娘,但到兵团不久,竟意外地死在拖拉机手张达的车轮下,姑娘的父母恨透了张达。张达也无限内疚与自责,并且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但许多年以后,张达与潘小燕的妹妹竟然成为恩爱夫妻。《葬礼》一文中“没有什么怨恨是不能消除的”一句掷地有声的感叹,在悲剧与喜剧之间,开阔了人们的观察生活的眼界。
《向北方》在语言文字运用方面也在追求着自己的风格,朴实美与绚丽美,整齐美与松散美 兼而有之。这里仅摘录《酒仙》一篇中的几个典型句式,以飨读者。
“在兵团的那些日子里,酒伴随我度过了无数的日日夜夜。冬天用它御寒,夏天用它解暑,秋天喝着它欢庆丰收南山伐木,酒伴随我策马扬鞭:修水库时,酒为我解除一天的疲劳。”
酒在中国文化中一直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古代斗酒百篇的诗仙李白,写下过许多脍炙人口的力作;现代作家中间也有许多人与酒有着不解之缘,郭小川的《对酒歌》就堪称名作。《
对酒歌》就来自黑土地文化的滋养。在黑土地文化中,酒尤其有着特殊的分量。黑土地文化所表现出来的豪爽与慷慨,粗犷与壮烈,在某种程度上都与酒息息相关。酒是刚毅、英雄与男子汉的象征。
滕伟民的这段文字真实而生动地吐露了他对酒的偏爱与反思。固然任何一种审美,都必须有其特定的角度,这里展示的只是酒文化积极浪漫的一面,至于喝酒误事酗酒成风另当别论,不是本文涉及的范畴。
所谓整齐美与松散美是从文字的形式上入手分析的,如果从内涵上去思考,就表现为散文美与诗意美。滕伟民是以诗人般的情思来写他的《向北方》,也许这就是他所偏爱的写作风格。这里再略作摘录,以为佐证。
“远处有不知何时爆发的火山口,天空里有棉絮一样的朵朵白云,小溪清澈见底,草地上开着各种不知名的小花,吐着幽香……”(《酒仙》)
这是他永远在无法忘却的精彩的画卷,恐怕也是他一直在执著地追求的画卷。
滕伟民情系黑地土的娓娓倾诉,说的是在北大荒那段生活,而他的爱,他驰骋的思绪却远远超出了当初生活的土地与年代。他的笔触,他的沉思,上下纵横,伸向历史,反衬现实,也撞击着明天。如果你愿意翻翻《向北方》,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如《加仙洞》、《牧羊姑娘》、《修水库时所发生的》等都很耐读。中国历史与文化中间某些深邃的曾经被忽视的东西,也许会带着特殊的魅力,如一道彩虹,从这里飘进你的心灵。但也别忘了,滕伟民客观的自白:他的这本书只是为某些能够完成名著的人,提供的一种蓝本。而笔者在这里的一家之言,也只是自我阅读的感受。
酒仙
滕伟民
我从15岁开始喝酒,到现在整整喝了30年,几乎每天都没落过,记不得喝了多少,也记不得有哪些特殊日子不曾喝。
北京站汽笛一声长鸣,我们和送别的战友们高举盛满香槟的酒杯,一饮而进,然后摔碎酒杯 ,头也不回地登上列车。想起那一幕是多么的壮烈,多么的年轻而单纯。
北京站那惊天动地的嚎哭声,每个人脸上挂着的眼泪和鼻涕,都似乎和我们毫无关系。我们乘上向北方的列车,疾驰飞奔,一路歌声:
“如果在节日里,
有几个好朋友,
和我们欢聚在一起,
让我们举起杯,
唱一支饮酒歌,
唱起那欢乐的歌……”
“听吧,战斗的号角发出警报,
穿好军装,拿起武器,
青年团员们集合起 来,
踏上征途,万众一心,
保卫国家!”
唱这些歌的时候,我们把大杯的啤酒倒进肚里,似乎自己已经成了一名军人,成了一名男子汉。
谁知好景不长,到了兵团以后,才知道生活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不都是浪漫的故事。漫天的大雨,满地的泥泞,成群的蚊蝇,轰鸣的拖拉机,阴影中的康拜因,连热水也喝不上一口。于是,绝大多数人开始想家,哭泣,病倒。一切都让人想起北京,想起自己温暖的家。这时候,东北的白酒成了我们知青惟一的朋友。
“世界上一切都是假的,只有酒是真的。喝一两就是一两的感觉,喝二两就是二两的感觉。 ”在一次喝了半斤酒之后,我感慨着说的这句话,成了自己生命中第一句至理名言。谁知这句话不翼而飞,传遍了整个兵团,后来又跟着我传遍了香港和台湾地区。
在兵团的那些日子里,酒伴随着我度过了无数日日夜夜。冬天用它御寒,夏天用它解暑,春天喝着它跳进冰冷的水里捞麻,秋天喝着它欢庆田野上的丰收。想家的时候喝酒;节日的时候喝酒;立功、当五好战士喝酒;逃跑回家,被连队开除也喝酒;上山伐木离不开酒,打火壮胆更离不开酒;南山放牧,酒伴随着我策马扬鞭;水库运石,酒为我解除一天疲劳。
我们在一营七连的时候,背靠五大连池,一到星期天,就约几个最好的朋友,到河套去。远处有不知何时爆发过的火山口,天空中有棉絮一样的朵朵白云,小溪清澈见底,草地上开着各种不知名的小花,散发着奇异的芳香。我们在河边垒起石头,架上脸盆,把从屯里买来的鸡、鸭、鹅剁成大块丢进去,撒上几把盐炖起来。有人添火,有人下河摸鱼。当肉香弥漫着整个河套的时候,我们席地而坐,大块地吃肉,大碗地喝酒,大声地唱歌,然后扯开喉咙猜拳行令。我们学会了东北所有的喝酒竞赛游戏,很多游戏透着深奥的科学,也包含着许多数学和文学的知识。尽情喝上几个时辰,日落连池时,我们才手挽手,肩并肩地踏着夕阳归去
。
1976年,我大学毕业分配在北京的一所大医院工作,有时也会碰上患了不治之症的兵团战友,除了为他们治疗,我还有特殊的政治思想添加剂,那就是酒。
我把他们带进办公室,喝酒,谈人生,谈情绪对疾病的作用。酒作为媒介,使战友破啼为笑,我也从中得到无限欣慰。
1979年,一场疾病使我落下严重的残疾,不得不放弃心爱的医疗专业,痛苦得想到了自杀,但我很快就摆脱了寻死的念头,这当然离不开组织的关怀和亲人的体贴,但不能不承认,酒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我真正体会了中国的一句老话:“酒壮人胆”,我并不太?,酒也就更壮了我的胆。
重新走上工作岗位,酒也为事业帮了点忙。记得一次我去山东某市,下属单位的领导告诉我 ,主管他们的副市长不但人聪明,敬业精神强,有政绩,而且为人豪爽,酒量过人,只要喝得高兴,什么事都好办。我们的工作有求于当地领导,自然是与他开怀畅饮。酒过三巡,副市长提出让远方的客人先喝三杯,由他亲自端酒。
他倒满三个八钱小杯,我端起来一一喝干,并告诉副市长,“我也是山东人,爷爷奶奶当年闯关东,才到了外地”。“你也是山东人?”副市长睁大眼睛看着我,然后问服务员招招手
:“换大杯子!不这么喝。”他从服务员手中接过两个一两二钱的大杯,“你喝六个,俺也陪你喝六个。”接着上一道海鲜,喝一杯酒,再上一道海鲜,再喝一杯酒,六杯酒下肚,我说:“我家是山东登州府人,还有一些亲戚在这里。”副市长仔细端详我:“俺这里确实有些姓滕的,长相也有些和你相似,反正山东姓滕的不多,500年前肯定是一家”席间谈得热闹,喝得尽兴。
事过两年,我又到该市出差,他已经当了市长,老远看见我就大声问:“老乡,这回用大杯还是小杯?”弄得周围的人都莫名其妙,只有我们会意地一笑了之。
四川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我曾带工作组去过100多个县。印象最深的是乐山周围的几个少数民族自治县,那里彝族、苗族、蒙古族兄弟对人的那种真诚、质朴,让你永远不能忘记。
每离开一个县时,县长会亲自把你送到该县边境。下了车,端起银碗,倒上满满的五粮液, 第一碗表示感谢,第二碗表示送别,第三碗祝你一路平安。说得你心里热乎乎的直想流泪,紧走几步,跨过碑界,那边的县长也已经满面笑容地等在那儿了,也捧过满满的三杯酒,第一杯表示欢迎,第二杯表示友谊,第三杯祝远方的客人健康。县县如此,乡乡如此,展现了中国民风的淳厚,不愧为礼仪之邦。
香港人大多不善饮酒,我曾在几次活动中同时与喝白酒的人对白酒,与喝啤酒的对啤酒,与喝洋酒的人对洋酒。几个人分别醉倒,而我仍然可以上街去选购物美价廉的舶来品,从没忘给家人、同事带些小礼物。
台湾倒确实有些好酒量的汉子。前几年我去台湾讲学,当地的一个朋友听说家父也是行武出身,便邀请了几位黄埔子弟共同喝酒。他们像北京人喝二锅头一样喝台湾的“金门高粱”,
这种酒高达60度,一点不比二锅头软。台湾的青年大多数都当过兵,喝起酒来干净利落。我一向以酒风正而著名,先跟着喝了十几杯,然后反客为主,端起杯来,一一敬酒,一圈儿酒下肚,胃中不由得像火一样燃烧起来。我开始唱北京的民歌:“我爷爷小的时候常在这里玩
耍,高高的前门仿佛挨着我的家,一蓬蓑草几声蛐蛐叫,伴随他度过那灰色的年华,吃一串冰糖葫芦就是过节,他一日三餐窝头咸菜就着一口大碗茶……”
乘着酒兴,我唱得字正腔圆,整个一层饭店都静了下来,继而是一片热烈掌声,竟把我吓了一跳,邻座的几桌也都在鼓掌。一位老者端着酒走过来,操着浓重的河南口音说:“小哥儿,您是从北平来的?歌儿都唱到我们心里去了,请您赏脸,我陪您喝一杯。”我端过酒杯,一饮而进,周围又是一片掌声,从此在台湾朋友中,我落下了“酒仙”的称号。
近年来,由于“出口转内销”的影响,“酒仙”称号被越叫越响,我也喝得忘乎所以。可自去年起,总觉得有点头晕,查体时已经有轻度的高血压和脂肪肝。人到中年,已没有了青春年少的好时光。“好汉不提当年勇”,宝刀虽然不老,适当的时机也该收起来了。
我的肝脏总算对得起我,30年来,转氨酶未曾高过。等到1999年8月18日回兵团,我一定再痛痛快快地喝上一次,再祭奠一回那些与我同龄的、长眠在黑土地上的战友,然后就彻底与酒告别,与“酒仙”
这个名字告别。
原载《向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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