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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天地宽
对于盲人目前的就业状况大家议论很多,核心问题就是除了按摩之外,盲人到底还能干些什么?要回答这个问题,既要考虑到盲人的特点,更要考虑到时代的发展。盲人最主要的特点便是视力障碍,无论是群体还是个体,无论是昨天、今天还是明天,这个特点一般不会有很大的变化,至多不过是某些方面的量变。而时代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不同的时代为盲人提供了不同的就业机会。如:福利工厂中的手工业和轻工业生产以及按摩业都适合盲人的特点,但在计划经济时期,城市盲人主要在福利工厂中劳动;而到了市场经济时代,按摩业却成了盲人就业的一条主渠道。所以,我们在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不仅要想到:我想做什么,我能做什么,更要想到:时代希望我做什么,允许我做什么? 就按摩业来说,众所周知,分为医疗按摩和保健按摩,而盲人按摩师以后者为多。按摩界历来有重治疗轻保健的风气,有的按摩师在宣传自己时甚至竭力表白:‘我是医疗按摩!’其实,保健按摩同样需要精湛的技术,其学术研究同样可以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更主要的是,保健按摩的对象是亚健康人群,这个群体界乎疾病与健康之间,可以将医学内外的各种学科结合起来,形成一套全面而独特的综合治疗方法。试想,如果我们的盲人按摩师能够成为集按摩医生、心理医生、保健品及保健仪推销员、健康咨询员和健身教练员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如果我们的按摩院能够成为集按摩治疗、心理治疗、保健品及保健仪销售、健康咨询、健身运动与一体的综合性保健机构,或与有关单位联营协作,盲人就业面不就可以大大的拓展了吗?盲人的就业机会不就可以大大的增加了吗?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个群体正日趋庞大,其发展空间比医疗市场更大。 这些当然不够,实际上,我们并非只有一条“健康之路”。如:钢琴调音、家电维修、工艺品制作等,这些行业有盲人在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文化水平的提高,这些行业都不愁没有市场。只要有关部门能像对待按摩业一样,对其加以扶持和推广,相信盲人的就业局面很快就会由‘一枝独秀’变为群芳吐艳。盲人的一双手并非只会些按摩,它的潜能还远远没有得到开发。 盲人更为广阔的就业前景在于利用现代的科技成果,开辟更为崭新的就业渠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有两大进步:一是市场经济代替了计划经济,表现在就业方面,便是自由择业与自由竞争,这一点在盲人按摩业的发展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二是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并且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表现在就业方面,便是传统工作方式的改变以及许多新兴行业的出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这个“第一生产力”在盲人就业中却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以往人们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往往只认识到,盲人虽双目失明,但两手仍然可以自由的活动。这当然是对的,但还应该想到的是,盲人的大脑同样可以自由的思考,盲人的嘴巴同样可以自由的说话。也就是说,以往我们只注意了盲人‘手资源’的开发,而忽视了盲人‘脑资源’和‘口资源’的开发。 打开了这个思路,盲人能做的事情其实很多。在信息服务中,如:各类信息咨询、信息中介等;在专业服务中,如:金融、气象、演艺等领域的经纪人;以及文秘、翻译、健康、心理、教育、法律、财会、商业策划等行业的专业工作;在精神产品的生产中,如:各种文艺作品的创作与表演、各种故事片、电视剧的配音、各种教学片与纪录片的旁白,以及电台、网站的主持人、播音员等;在工农业生产和商品销售中,如:各种自动化、语音化机器的操作等等。上述这些行业,从前盲人大都难以独立完成,但现在不同了:电子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盲人电脑软件的开发解决了明盲之间语言文字上的沟通问题;网络的出现使得每个人在每时每地都可以做到足不出户知天下,足不出户到天涯。虚拟技术使得各种声音和图像可以被任意的分离、组合与复制;电视、电脑和影碟机的普及更为各种音像制品的传播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凡此种种,都为盲人从事这些行业提供了必要的先决条件。只要能得到法规政策、工作机会和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盲人在这些领域的发展前途将不可限量。借用一句几十年前的‘最高指示’,可谓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前景虽然诱人,但要把它变为现实,还需要经过一番长期而艰苦的努力,进行许多复杂而细致的工作。 从盲人自身来说,目前盲人能做的事情确实很多,而真正会做的事情又却是很少。因此,盲人的当务之急在于进行‘自我充电’,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的掌握若干具有实用价值的新知识、新技能,以改变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从而增强自己在再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在主客观条件具备的前提下,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另外,如,整体修养的提高,自我宣传意识的强化等等也很重要。 最后还有一点,解决盲人的就业问题不能离开盲人的实际情况,也不能离开中国的国情。盲人确实能做很多事,但并非什么事情都能做,因为无论时代如何发展,科技如何发达,人的眼睛也不可能完全的被替代。中国现在依然是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仍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事实,与发达国家相比,整体国民素质和人民生活水平依然偏低。国家现在正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民工流、学生流、下岗流交相涌动,大学生尚且要“先就业再择业。”何况是残疾人?又何况是“残中之残”的盲人?因此,我们在考虑这个问题时一定要慎重冷静,实事求是,一切从我们这个国家,这个群体的实际出发。 总之,任何社会群体都不能脱离它的时代而单独存在,盲人也不例外。只要我们的双手紧紧扣住时代的脉搏,只要我们的双足紧紧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用新观念、新知识、新信息来“装修”我们的头脑,我们不仅能做到自食其力,而且能达到实现自我,甚至有可能成为我们这个新时代的领头羊、弄潮儿!相信这一天不会太遥远! 强化法制建设 保证盲人就业渠道畅通
盲人是残中之残,盲人就业更是难中之难,难死了盲人本人,愁坏了盲人亲属。 不明实情的人会问:“残疾人就业不是有法律作为保障吗?”的确有,1991年5月15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30条写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比例。”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做了对社会各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体规定。但是法律归法律,规定归规定,到了具体单位就是推行不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行不了怎么办?残联又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让单位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即不安排就拿钱。一些单位认可拿钱也不安排残疾人就业。这样更给残疾人特别是盲人就业增加了难度。 一些单位为什么不愿意接收残疾人就业呢?主要有三怕在作怪。一怕残疾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二怕残疾人给单位添麻烦;三怕残疾人的形象给单位带来不好影响。其实,这三怕是没有道理的。以往的事实证明,在普通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人职工表现的都非常好,无论是爱岗敬业的精神还是工作效率甚至超过健全人职工;他们特别自强自力,不给单位添任何格外负担;人们看到了一些单位有残疾人在工作,不仅对工作的残疾人发出了赞叹,而且还对这个单位发出了赞叹,由于残疾人的出色工作还给单位赢得了荣誉。 有人会说企事业单位不接受盲人就业,盲人可以自谋职业吗。自谋职业需要具备很多条件,不少盲人不具备自谋职业的条件;更说在社会上选择自己适合的职业也是盲人的权力,社会不应当剥夺这个权力。通过多渠道让盲人就业,一条渠道也不应该堵塞,企事业这条盲人就业的渠道要打开,要畅通,盲人在这里就业有广阔的空间。 盲人能胜任的工作有很多,例如医疗按摩、保健按摩、中医中药、文学创作、音乐创作、钢琴调律、声乐器乐、电台主持、律师、教师、心理咨询、新闻记者、残联干部,等等。只要一些单位就业的大门能向盲人敞开,盲人是完全可以大有作为的。盲人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尊重、关心、帮助,而最大的理解、尊重、关心、帮助就是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 企事业能否接纳盲人就业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生活问题更是个政治问题。盲人在企事业里工作,可以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的公平、对盲人的平等;可以最大限度体现国家文明进步程度;可以最大限度展现对盲人作为人的至高无尚的尊重;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掘盲人工作潜能和创造力;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盲人的人生价值;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盲人的社会地位;可以最大限度地体现盲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权力。因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包括各级残联应当千方百计采取各种举措推动促成各单位吸收盲人就业工作的积极开展。 举措之一、完善法制建设 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吸收残疾人就业的原则不能改变,也就是说坚持这个原则的决心绝不能动摇。最好根据残疾人保障法专门制定一部残疾人就业法,或者各级残联协同各级人大常委会相应的制定残疾人就业条例,在法律或者条例中对可以吸收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做出强制的硬性规定。 举措之二、做好残疾人就业宣传工作 要采取各种形式、方式,例如座谈会、报告会、表彰会,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的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工作。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的条例等;宣传残疾人乐观向上、自强自立的优秀人物;宣传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先进单位。通过宣传在社会上营造一个为政府分忧,为残疾人解愁,吸收残疾人就业特别是吸收盲人就业光荣的舆论氛围。 举措之三、加强法律监督,强化执行力度 如果残疾人就业的法规健全了,宣传工作也做了,一些单位还不接收残疾人就业,政府就应当坚决对那些单位采取措施,光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不够的,特别要惩罚单位法人代表,例如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不能晋升职称和职务、不能提高工资甚至调离或降级使用。当然这些惩罚措施都是在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 这里还要着重指出的是盲人的自身素质问题。盲人的自身素质普遍较低,如果你没有较高的素质,人家怎么吸收你就业呢?要提高素质就得努力学习,残联要为盲人学习创造条件。例如兴办各种大、中专职业技术学校或培训班,帮助盲人进行高等学历教育包括在校学习、自考学习、函授学习等。 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本世纪的前二十年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为了这个目标的实现,盲人的就业工作要特别抓紧,盲人也不能被隔在小康社会之外。各地残联应下大力气,排除阻力,依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现行法律规定,把现在就具备就业条件的盲人和有关部门协调安排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与此同时,没有就业的盲人朋友也不能等,该自谋职业的自谋职业,该出外打工的出外打工,该合伙经营的合伙经营,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综上所述就是一句话,呼吁政府把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也就是完善残疾人就业的一整套法律体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执法监督机构。有了这个轨道、体系和机构,盲人的就业就真正有了保障。 (责编 朱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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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