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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道畅通需要法律的维护 2003年12月3日,北京市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北京市最高权利机构专题讨论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和负重者的无障碍设施,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而能够零距离地采访到这些肩负重任的代表们,我还是第一次。 北京无障碍,将接受奥运会的考评 在北京市的 1300万常住人口中,有残疾人62万。老年人180万,占到了常住人口的近五分之一。而需要利用无障碍坡道的负重者究竟有多少?那就无法统计了。 人大代表在发言中,在谈到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的同时,不约而同地谈到了 2008年在北京召开的残奥会,大家都认识到,北京的无障碍设施能否经得起奥组委官员的严格检查,还是一个未知数。因此,加速北京市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就显得更加紧迫和至关重要了。不少到过华胜顿、伦敦、东京的代表在发言中,把北京的无障碍建设情况与上述几个城市作了比较,找出了北京存在的差距。 姚副主任心里的一本账 在北京市建筑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姚莹的心里,有一本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的明细账。在接受我的采访时,姚莹副主任介绍了十几年来北京市建筑与改造无障碍的历程:“从 1985年开始,北京市在王府井、篮靛厂、方庄等地开始进行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和示范工程建设,截止2002年8月,北京市已铺设盲道504条,总长度为807.8公里。坡化路口9564处,设置轮椅可以通过的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33座,无障碍厕所200个,另有747个厕所正在改造之中。安装盲人过街音响指示设施的路口13处。” 谈到今后无障碍建设与改造的任务,姚莹副主任告诉记者:“根据该条例(草案)的规定,今后北京市还将对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北京市国家机关的对外办公场所、医院、邮局、银行、空港航站、火车站、公共交通停靠站、公厕、公园和规模较大的商业、服务业场所及城市道路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进行无障碍设施的优先改造。” 人大常委们的担忧 市人大常委会的各位委员们,抱着对残疾人、特别是盲人认真、负责的态度,逐字逐句逐条审议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理(草案)》,有的委员在发言中,结合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谈了盲道面临的现状:“目前盲道被自行车、汽车和商贩占用的现象十分严重,也十分普遍。让盲道等现有无障碍设施发挥有效的作用,比建设和改造新的无障碍设施更为重要。”对于以上几位委员的发言,本身是残疾人的田麦久副主任建议,当无障碍设施在使用中出现冲突时,应首先保证行动不便者对盲道、无障碍厕所等设施的优先使用权。 来自盲人朋友的声音 在我采访完姚莹副主任之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一位同志叮嘱我,在盲人群众中搜集一下对盲道使用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然后将情况反映到规划委办公室。于是朝阳区盲人协会立即行动, 12 月 8 日至 10 日,在朝阳区残联、呼家楼地区残联、金台路社区残协连续召开了 3 个座谈会。倾听盲人朋友对盲道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盲人朋友们根据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著名盲人女运动员,远南之星徐健按摩中心经理马巧云说:“我曾被盲道上斜拉出的一根电线碰了个满脸花。是盲道没有避开电线杆呢?还是电线杆没有避开盲道呢?这到底应该算谁的责任呢?痛苦我自己受了,医药费我也自己掏了。可谁应该为我所受的伤负责呢? 刘小芳说:“很多盲人有过和我巧云姐一样的遭遇。盲人在盲道上受伤的的确不少,只是没有做过专门统计罢了。” 现正在业余学习法律的盲人按摩师王铁坚说,盲人在盲道上行走,受了伤应该由谁负责?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因为盲道修的不标准?还是因为车辆和商贩挤占了盲道?盲人受了伤应该哪个部门解决? 正在参加法律专业自学考试的盲人卢斌认为,盲人屡屡在盲道上受伤,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谁来为盲道的畅通执法?是不是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把国家花巨资修成的盲道管理起来,做到盲人受伤有人管,挤占盲道有人问,盲道损坏有人修。 谈到盲道被挤占的问题,盲人边国建说:“停在盲道上的汽车,盲道上的摊位,被我们形象地称为绊脚石。这种绊脚石的现象太普遍了,随时随地都可以看到。关键的问题是,谁来搬掉这些绊脚石?” 令人困惑不解的是,既然有这么多朋友经常在盲道上行走被碰伤或摔伤,那为什么这些受伤的朋友不能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责编:朱淑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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