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信息公开系统目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中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内容的电子文本。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信息公开系统提供的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使用时请引用标准文本。
确定
纠错
如需反馈纠错信息、意见和建议,请发邮件至:
  mengfanhua@cdpf.org.cn,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节选)

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 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

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十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点击查看法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