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3月31日

2019年,全国残联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围绕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残联改革发展任务积极进取、主动担当、改革创新,推动残疾人事业和残联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为实现残疾人小康目标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一、康复

2019年,1043.0万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其中包括0-6岁残疾儿童18.1万人。得到康复服务的持证残疾人中,有视力残疾人112.2万、听力残疾人73.1万、言语残疾人4.4万、肢体残疾人553.6万、智力残疾人82.3万、精神残疾人161.5万、多重残疾人46.8万,未持证残疾儿童9.1万。全年共为314.5万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有残疾人康复机构9775个,其中,1430个机构提供视力残疾康复服务,1669个提供听力言语残疾康复服务,4312个提供肢体残疾康复服务,3529个提供智力残疾康复服务,2022个提供精神残疾康复服务,2238个提供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1970个提供辅助器具服务。康复机构在岗人员达26.4万人,其中,管理人员2.9万人,专业技术人员19.0万人,其他人员4.5万人。

二、教育

以加快普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为重点,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受教育权利。与教育部共同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摸清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分类安置”。启动修订《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受教育部学生司委托,研讨完善残疾人高等教育单考单招政策。6所高校为期两年的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试点工作圆满完成。《汉语手指字母方案》作为语言文字规范发布实施。《国家通用手语词典》正式出版。组织研制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水平等级标准、手语翻译资格(水平)等级标准,细化国家通用手语水平等级考核标准。组织制订国家通用手语语料库技术规范,研制国家通用盲文测试大纲和题库。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国家级培训,受训骨干人员954人。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相关学习应用程序正式上线,进入聋校、盲校的部分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使用国家通用盲文的新书发稿824种,发稿字数6477万字,完成图书713种。30个省(区、市)制定了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方案。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的实施,为全国1.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各地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7489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

2019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03个,在校生8676人,其中聋生6083人、盲生1629人、其他964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45个,在校生17319人,毕业生4337人,毕业生中1705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有12362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2053名残疾人进入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3.6万名残疾青壮年文盲接受了扫盲教育。

三、就业

2019年城乡持证残疾人新增就业39.1万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12.2万人,农村新增就业26.9万人;城乡新增残疾人实名培训40.7万人。

全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855.2万人(核减已注销和超年龄段残疾人),其中按比例就业74.9万人,集中就业29.1万人,个体就业64.2万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4.4万人,辅助性就业14.3万人,灵活就业(含社区、居家就业)228.2万人,从事农业种养加430.1万人。

全国共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4678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7318名。保健按摩机构13181个,医疗按摩机构894个。623人获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66人获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四、社会保障

截至2019年底,残疾居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人数2630.7万;636.2万60岁以下参保重度残疾人中,618.2万得到政府的参保扶助,享受代缴比例达到97.2%。299.1万非重度残疾人享受了个人缴费资助政策。1070.8万人领取养老金。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9941个,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3080个,日间照料机构5311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1550个,为22.4万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93.9万残疾人接受居家服务。2.7万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

五、扶贫开发

贫困残疾人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国有50.9万人次农村残疾人接受了实用技术培训,6190名贫困残疾人获得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4662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安置6.2万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10.0万户残疾人家庭增收。

全国共完成10.4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投入资金14.1亿元,11.5万名残疾人受益。

六、宣传文化

2019年,以“自强脱贫·助残共享”为主题,组织第二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开展第六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活动、《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白皮书发布、“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一带一路”框架下残疾人事务主题活动、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第三次全国残疾预防日、2019年国际残疾人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全年组织记者采访500余人次,进行40余次专题新闻发布,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拍摄微视频4部。各大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新华社发表文章242篇,中央电视台播发新闻143条,《人民日报》发表文章128篇。“两微一端”发稿4252篇,关注、订阅人数近449万人,总阅览量约5120万人次。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25个、电视手语栏目32个;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219个、电视手语栏目272个。

2019年残疾人文化工作以多元化高质量的文化供给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扶持市县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实施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开展“共享芬芳·共铸小康”百县百场巡演巡展活动,组织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活动,启动“书香残联”残疾人网络阅读平台,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举办系列文化活动,组织举办中国残联残疾人文创成果展及建立残疾人文创产业网络平台,成功举办首期鲁迅文学院残疾人作家研修班,打造《仁美文化》集刊,均取得良好反响。截至2019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1174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9135场次;全国省市两级残联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的比赛及展览799次,共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291个。

七、体育

备战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取得新突破。制定实施《备战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6大项工作方案》,调整中国残联备战2022年冬残奥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中国残奥委员会与芬兰、俄罗斯、希腊签订了残疾人体育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中国残联与北京市、河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签订了残疾人冬季运动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首次将冬残奥全部6个大项列入赛事,并举办全国锦标赛,首次举办冬残奥亚洲杯系列赛事。组团参加了16场冬残奥系列赛事,共获得19枚金牌,多项目实现零的突破,备战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国残运会暨特奥会树立新里程碑。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于2019年8月25日至9月1日在天津成功举办,首次实现与全国运动会同城举办。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35个代表团共6121名运动员参加比赛,7500名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运动会打破124项全国纪录,超35项世界纪录,大幅增加群体项目比赛,在竞赛组织、交通保障、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志愿服务等方面达到了新高度。

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组团参加意大利第19届冬季听障奥运会,获得2枚金牌、2枚铜牌,实现新突破。参加阿联酋第15届世界夏季特奥会,获得60枚金牌、61枚银牌、37枚铜牌,共计158枚奖牌的好成绩。备战东京残奥会工作有序推进,组团参加了20场国际残奥系列赛事,获得149枚金牌、72枚银牌、81枚铜牌,努力争取东京残奥会参赛资格。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实现新发展。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评选工作,共有436家单位、495名个人获得表彰。继续开展“健身周”、“冰雪季”、“特奥日”全国品牌活动,带动各类残疾人康复健身,残疾人社区文体活动参与率由2018年的12.9%上升至2019年的14.6%。

八、维权

各级残联维权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备,无障碍环境建设进展显著,残疾人维权工作全面开展。

2019年,制定或修改省级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法规、规章12个,地市级9个;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省级规范性文件15个,地市级60个,县级180个。全国县级以上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293次;政协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229次。全国开展省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329次,33093人参加;举办省级法律培训班34个,3598人参加。

截至2019年底,全国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2201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2021个。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稳步开展,各地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733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113件。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全国共出台了537个省、地市、县级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和规范性文件;1737个地市、县系统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全国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查3261次,无障碍培训4.9万人次;为136.0万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其中包括15.3万贫困重度残疾人;为47.4万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九、组织建设

2019年,全国省市县乡(除兵团外)共成立残联4.2万个,各省(区、市)、市(地、州)全部建立残联; 97.6%的县(市、区)、97.3%的乡镇(街道)已建立残联;94.4%的社区(村)建立残协,共54.0万个。

省市县乡残联工作人员达11.1万人,乡镇(街道)、村(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总计58.1万人。全部省级残联、70.5%的地市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48.5%的县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

全国共建立省级及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1.5万个,其中省级各类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8.8%,市级为94.5%,县级为91.0%。全国助残社会组织2693个。

十、服务设施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竣工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2341个,总建设规模584.5万平方米,总投资183.1亿元;已竣工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1006个,总建设规模414.2万平方米,总投资132.2亿元;已竣工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887个,总建设规模251.3万平方米,总投资66.6亿元。

十一、信息化建设

截至2019年底,全国31个省级、250个地市级、770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入库持证残疾人3681.7万人。与公安部、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建立共享机制,并向30余个省、市级残联提供残疾人数据接口和每日推送服务。基于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围绕重点业务领域开发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等业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