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残联与自治区检察院召开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座谈会

7月13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残联与自治区检察院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召开座谈会,自治区残联政研维权工作部、教育就业工作部、宁夏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自治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自治区残联教育就业工作部负责人介绍了宁夏残疾人就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治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了公益诉讼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思路和具体打算,与会人员围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残疾人就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残疾人的基本权利,是残疾人民生的根本保障。社会各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的一项社会责任,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各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各级残联要与各级检察机关协同配合,运用公益诉讼的手段推动各社会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定义务,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民生。下一步,自治区残联将联合自治区检察院、财政、税务等部门,共同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政策进一步落实落地落细,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民生奠定坚实基础。

会后,自治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一行观摩了自治区残联政研维权部、教育就业工作部支部党建工作,参观了宁夏残疾人事业成就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