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国残联等20部委《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近日,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等21个省级部门联合印发了 《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重点工作措施和分工方案》 (琼残字〔2026〕32号,以下简称《方案》)。此举标志着我省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工作进入了系统性部署、多部门协同、精细化落实的新阶段,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方案》紧紧围绕“防止农村残疾人返贫致贫”这一核心目标,构建了逻辑清晰、任务明确的“1+3+10+N”帮扶体系。“1” 即一条主线:建立健全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机制,纳入当地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统筹推进。“3” 指三大任务:强化精准识别与信息共享、健全完善常态化帮扶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10” 代表覆盖民生各领域的十项关键帮扶政策措施。“N” 则是基于上述框架细化的 46条具体重点工作措施,每项措施均制定了明确、可行的落实路径。
《方案》针对每项重点工作,均明确了省级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形成了跨部门联动的责任链条,提出了多项创新性、突破性的帮扶政策。一是社会保障方面。明确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 ,有效解决了这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二是教育帮扶方面。鼓励支持不同类型的院校,设立特殊教育学院或开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加强与院校、企业合作,为残疾人提供实习实训和就业机会。三是就业增收方面。大力推动 “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建设高标准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并鼓励银行机构对带动农村残疾人就业的经营主体加大信贷支持。四是服务提升方面。要求协同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与精准康复服务,深入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并支持农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五是权益保障方面。提出对农村重度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人探索开展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等便利措施。
《方案》要求残联系统主动担当,发挥作用,通过日常走访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协助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并加强基层残联干部和专职委员的能力建设,推动形成帮扶合力。省残联办公室已于近日下发专项通知,对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各市县残联于每年11月10日前汇总上报落实情况,确保信息畅通、执行有力。
此次《方案》的出台,是我省推动残疾人事业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的重要制度性成果。通过省残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旅文体厅、省卫健委、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省信访局、省医疗保障局、省供销社、省社保中心、省通信管理局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社会工作部3个部门参与协同联动,推动《方案》46条具体措施的落地实施,必将有力织密扎牢我省农村残疾人民生保障网,持续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为海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注入包容、温暖的发展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