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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5月13日下午3点,湖南省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

现场实录如下:

图为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尹华凯致发布词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尹华凯:

(发布词)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莅临本次新闻发布会现场。再过4天就是第三十五次全国助残日,首先,我代表省残联,向全省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向全体残疾人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所有关心、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残疾人也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在2023年7月召开的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省委书记沈晓明提出了“湖南要成为对残疾人最为友好的省份,湖南人要成为对残疾人最为友善的一群人”的目标要求。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法治原则与政治性、公益性相统一,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司法保障,为助力残疾人友好型省份建设,办理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案件。此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的残疾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是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所办理的众多涉残案件中的一部分,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就业、就医、人身财产权等多个领域,优质诉讼服务、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公益诉讼、矛盾多元化解等多种权益保护形式。彰显了我省在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友好友善理念,展示了我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等在保障残疾人权益方面的协同努力与积极作为。

建设残疾人友好型省份,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护航。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要求,充分尊重残疾人无障碍诉讼需求,打造无障碍示范法院,获得国家首批无障碍环境认证。在商某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中,邀请残联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工作,帮助残疾人打开心结,促推纠纷及时妥善化解;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与人大代表、政府职能部门、残联组织等协作,推动景区、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的全面整改,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营造了良好的融合环境;长沙文某等11名聋哑人追索劳动报酬案中,援助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创新采取“仲裁+调解”的维权模式,有效促成双方和解,较好维护了残疾人的劳动者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与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一道,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协商机制,深入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检爱同行”“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为残疾人提供的优质诉讼服务、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水平,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公平公正的结果,推动我省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让残疾人在湖南这片土地上,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对残疾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就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

图为湖南经视记者提问

图为湖南经视记者提问

湖南经视记者:请问湖南法院有哪些便利残疾人参与诉讼的举措?

图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东楼答记者问

图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东楼答记者问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东楼:全省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联《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按照去年6月我院与省残联联合下发的《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一条举措》,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更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去年,我院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地方法院,在中国残联法律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现场会上做经验介绍。一是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省119家法院设置了无障碍通道,129家法院设置了残疾人绿色服务窗口。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打造的无障碍示范法院,获得国家首批无障碍环境认证。二是推行无障碍诉讼服务。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诉讼引导和法律咨询,协助办理立案、文书填写、缴纳诉讼费用等诉讼事务。对因身体原因无法来院办理的,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上门立案等便利方式办理。去年6月以来,全省法院办理涉残疾人案件立案2774件,安排专人上门服务163次,对符合条件的330件案件全部依法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三是畅通无障碍信息交流。全省143家法院全部在诉讼服务大厅放置盲文版《诉讼指南》等有声、大字、电子、盲文无障碍诉讼材料,供残疾当事人使用。今年1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制作了全省首份盲文判决书,在司法审判中让残疾人群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配备在线手语翻译平板和在线手语翻译立式机,为听障人士提供精准的诉讼翻译服务。

图为红网记者提问

图为红网记者提问

红网记者:近些年,湖南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公益诉讼保护残疾人权益,取得了哪些成效?

图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罗青答记者问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罗青: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成果,是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制度设计。2021年以来,湖南检察机关在残联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稳妥探索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共办理涉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810件。

一是部署开展“有爱无碍”专项行动。针对无障碍设施缺失、不合标、管理不到位,影响残障人士出行问题,会同省残联和省住建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立案432件。2024年5月,央视“今日说法”栏目对专项监督进行专题报道。

二是着力保障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针对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影响视障人士用药安全,省检察院通过办理专案,推动药企将药品说明书改造为大字版、盲文版、语音版等无障碍版本,被央视专题报道。聚焦残疾人就业问题,长沙、株洲等地检察机关督促职能部门依法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000余万元,推动解决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湘乡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辖区内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完善视障阅读设施。

三是推进构建残疾人权益法治保障“同心圆”。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将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代表建议转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总工会、省残联建立协作机制,凝聚监督保护工作合力。

图为湖南交通频道记者提问

图为湖南交通频道记者提问

湖南交通频道记者:法律援助对残疾人来说,是一个很直接、很现实的需求,请问残疾人如何才能获得更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图为省司法厅副厅长雷震宇答记者问

图为省司法厅副厅长雷震宇答记者问

省司法厅副厅长雷震宇:我厅高度重视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便捷化,已经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残疾人朋友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便捷的法律援助:

一是线上咨询和申请。12348公共服务热线开通了“残疾人法律服务专席”,并与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互联互通。残疾人可以拨打热线进行法律咨询。登录“湖南法网·如法网”,选择“法援服务”,进行网上申请,在线填报。

二是线下申请。全省140家法律援助机构均已开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审查、指派。全省超90%法律援助机构已开通无障碍通道,残疾人朋友可以带齐案件相关材料去机构,现场申请。工作人员也可以帮助书写困难的残疾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并为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服务。同时,还可以向设立在残联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交法律援助申请。

下一步,我们将壮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为有需要的残疾受援人提供盲文、手语翻译、心理疏导等服务。

图为潇湘晨报记者提问

图为潇湘晨报记者提问

潇湘晨报记者:湖南检察机关在司法救助工作中,有哪些措施能够有效帮助残疾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图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罗青答记者问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罗青:司法救助一头连着案件,一头系着民心。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力度,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措施。

一是构建“1+N”救助模式。其中“1”是指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N”是指残联、民政等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的多元救助。检察机关通过出台救助衔接文件、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合作协议等形式加强与行政单位、群团组织和公益组织的协作,在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协调各方因案施策采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教育支持、心理疏导、医疗救助等多元帮扶措施,确保涉残救助工作“既救当下、又助长远”。

二是确保“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将因案致困残疾人纳入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救助对象,在全省各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普遍设置“残疾人”专用接待窗口,专门用于接待残疾人反映信访事项。对受理的涉残疾人救助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及时移送、及时依法办理,提供“一站式”助残服务。

三是不断提升救助案件办理质效。省检察院在省本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中,为涉残司法救助案件设置专项救助资金,以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方式加大对涉残司法救助案件救助力度,并在涉残救助案件办结后,统一开展回访走访,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救助家庭重归正轨。

图为华声在线记者提问

图为华声在线记者提问

华声在线记者:请问湖南法院在处理涉残疾人的案件上如何实现多元解纷?

图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东楼答记者问

图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东楼答记者问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东楼:全省法院全方位推动涉残疾人纠纷以柔性化、高效化的方式妥善解决,努力让每一位残疾人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温度。一是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工作,积极引导残疾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能力水平。二是发挥多元解纷效能。各级法院与残联携手用好“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涉残疾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更好发挥法院、残联以及社会力量预防化解涉残疾人矛盾纠纷的优势,提升纠纷化解效能。去年6月以来,全省法院调解涉残疾人纠纷961件。今年3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联合残联化解的一起涉残物业纠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联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典型案例。三是创新调解化解模式。全省法院共设立无障碍调解室 87个、无障碍法庭85个,为涉残疾人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便利。同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远程调解,实现涉残疾人纠纷在线申请、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

图为湖南日报记者提问

图为湖南日报记者提问

湖南日报记者:刚刚省残联理事长尹华凯在发布词提到要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活动,请介绍下这项活动的具体内容,它能给残疾人带来哪些帮扶?

图为省司法厅副厅长雷震宇答记者问

图为省司法厅副厅长雷震宇答记者问

省司法厅副厅长雷震宇:“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品牌活动自2018年开展以来,基本实现了“残疾人法律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的工作目标,大大提高了残疾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

该活动在法律服务方面聚焦解决了残疾人急难愁盼的问题。

一是降低维权门槛,拓宽援助范围。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经济困难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不设事项范围限制。

二是精准化解纠纷。组建专业律师团队,针对劳动权益、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提供诉讼代理、法律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是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对重度残疾人办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如遗嘱、抚养协议等),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50%;同时,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对困难残疾人减免鉴定费用,以实际举措减轻残疾人维权负担。

2024年,全省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721件,为残疾人支付律师等代理法律服务费用近260万元,案件回访满意率达95%以上。办理减免收费公证490件;办理残疾人减免收费司法鉴定2527件,减免费用近10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活动。

一是开展助残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深入乡村、社区和残疾人家庭,就近为残疾人提供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站式”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二是指导律师协会探索成立残疾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开展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训练,提升残疾人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

三是利用全国助残日等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和残疾人普法教育。

图为央广网记者提问

图为央广网记者提问

央广网记者:在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我们看到多部门协作对保障残疾人权益起到了关键作用。请问省残联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如何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残疾人权益保护合力?

图为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尹华凯答记者问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尹华凯: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护航残疾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多部门联动,这是我省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我省残疾人友好型省份建设在残疾人权益保护领域的一条重要原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深化跨部门协作机制,各级残联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残疾人权益保护数据与案件线索,针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就医就学等重点民生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检爱同行、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开展专项行动;二是强化涉残疾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组织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专项普法活动,通过案例释法、维权指南等方式提升残疾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自觉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人文情怀和法治意识;三是聚焦残疾人权益保护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协同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在诉讼服务、检察监督等环节完善手语翻译、盲文文书等便利化措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司法程序的权利。四是综合运用工作磋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工作手段,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地见效。残联将发挥好代表服务职能、桥梁纽带作用,与各部门协同发力,织密织牢残疾人权益保护网,在建设残疾人友好型省份的进程中,让法治温度惠及每一位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