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慈善法》与助残公益高质量发展 —— 第四期“集善沙龙”暨第七期残疾人研究大讲堂在京举行

2024年9月5日是我国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今年中华慈善日的主题是“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新修改的《慈善法》在这一天也正式实施。日前,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以“新修改《慈善法》与助残公益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共同举办第四期集善沙龙暨第七期残疾人研究大讲堂活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龙墨、中国残联研究室副主任厉才茂、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南开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朱建刚、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何国科作为嘉宾参加本期沙龙并做分享发言,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秘书长常达为本期沙龙主持人与嘉宾对谈。中国残联研究室部分同志、基金全体员工和地方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的工作人员在现场或线上参与了沙龙活动。

图为沙龙活动现场

图为沙龙活动现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慈善事业是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通过广泛开展慈善活动,聚集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推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的提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党中央对慈善事业的重视是一以贯之的。2023年,为适应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针对近年来慈善领域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慈善法修改程序,对相关法律制度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回应社会关切。此次慈善法修改,既保持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原则不动摇,又根据实践发展情况对相关法律制度作出修改完善,体现了慈善立法修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要求,为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活动上,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教授以“发现良法 共创善治”进行主题分享,与会嘉宾围绕此次慈善法修改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公开募捐、合作募捐、募捐成本、信息公开、慈善信托、税收优惠等大家关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解读,对帮助各地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助残社会组织深入掌握慈善法修改背景和内容,更加合法合规地开展慈善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图为活动现场

图为活动现场

各级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助残社会组织将以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新修改《慈善法》为契机,培育助残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依法规范组织行为,合规开展慈善活动,努力提升公信力建设,打造“阳光慈善”,争取更多社会力量支持,用心用情实施好公益项目,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更多有需要的残疾人兄弟姐妹身边,从而推动助残公益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