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维权(部)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维权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落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和中国残联七代会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全覆盖和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中国残联依托“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开发了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常态化管理。为确保该系统的顺利开通运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系统所在位置

请登录中国残联官网“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https://service.cdpf.org.cn/),在“应用导航”区域的“用户管理”版块建立用户账号,在“维权”版块的“法律救助”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

二、确定系统管理员和机构人员

各省、市、县残联请确定1-2名残联工作人员作为本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管理系统的管理员,通过“工作人员”类用户账号,以“管理员”权限对本级和下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信息数据进行管理。各省、市、县残联可以为1-3名直接承担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建立“机构人员”类用户账号,参与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有关信息的填报。

省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管理系统的管理员账号和机构人员账号由中国残联维权部建立,请填写《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加盖省级残联维权部(处)公章后传真至中国残联维权部进行审批。

本地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管理系统的管理员账号和机构人员账号由省级残联维权部审批建立(已持有“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账号的,可为其账号增授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管理系统有关权限,需要获得“管理员”权限的可以提升为“管理员”账号,省级账号由中国残联维权部负责增授和提升,省级以下各级账号由省级残联维权部负责增授和提升)。

三、填报相关工作信息

各地在系统中填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有关信息,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填报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办理情况。部分地区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有关信息已事先导入系统,请进一步核实信息的准确性。

四、相关要求

请各省级残联于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本级系统管理员账号的报送工作,于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本辖区各级系统管理员账号的建立工作,并督促各地及时完成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相关信息的填报,2019年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相关数据将从中自动生成。

如需技术支持,请联系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中国残联维权部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