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317号建议及办理复文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317号建议

关于关注残疾人及残疾管理队伍建设的建议

残疾人是社会特殊的弱势群体,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可见,残疾人的特殊性,需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关心关爱。

据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全国残疾人口总人口比例的7.13%。例如,河池市,全市共有11个县(区),总残疾人口近31万人,其中全市持证残疾人13.5万人,持证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含精神病)占29.6%。残疾人是一个社会动态管理,加强康复服务是重中之重。随着社会的发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也在逐步提高,据了解,2019年元月已从往年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然而,重度残疾人是一个消费的家庭,每人每月80元对于重度残疾人来说是杯水车薪,仍需要引起社会的关注,国家关心的问题。为此特提以下建议:

适当逐年提高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标准。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确保残疾人民生保障。

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幅度。如提高残疾人产业扶持、残疾人康复费用补助、托养服务、无障碍改造经费等等,确保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由于2020年已经实现全面脱贫奔小康,不再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困难残疾人家庭仍将长期存在。故建议凡是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残联“六大工程”的大部分项目即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打造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和阳光家园计划继续延续,尽可能覆盖到三四级残疾人群体,并相应提高补助标准。

 四、加强对残疾人管理与服务的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残联机构人员队伍稳定,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管理能力,确保残疾人事业规范管理有序。随着人口的增多,残疾人需要有特定的行政机构管理,而且残疾人分布面广、量大,各地残疾人管理机构人员不同程度增加了工作量,需进一步增强增加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高效性。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317号建议的答复


班华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残疾人及残疾管理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适当逐年提高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标准,制度化常态化保障残疾人民生

2019年,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67号),要求各地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地方民政部门、残联组织应统筹考虑当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调整及照护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等情况,适时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调整方案,报请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在上述文件中得以体现。下一步,中国残联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减轻残疾人生活负担,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群众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幅度,有关惠残项目工程提标扩面

财政部表示,近年来财政部会同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不断完善补助政策,强化资金保障,支持各地开展残疾人康复等扶残助残工作。一是通过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持各地统筹开展工作,为符合条件的0-6岁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精神、视力、智力、肢体残疾人实施矫治手术、适配矫形器、开展康复训练等,并对地方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设备购置给予补助。2020年,在已有年初预算安排的基础上,经报国务院同意,中央财政追加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68亿元,专门用于支持各地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二是通过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开展残障群体示范性配置康复辅具及手术矫正治疗(福康工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和民政直属康复辅具机构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等工作,并按规定支持其他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福利类和社会公益类项目。三是通过合理安排中国残联部门预算,积极支持中国残联开展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培养培训、残疾人康复服务与管理、信息化运行维护等方面工作。如:开展残疾人康复人才实名制培训,使康复人才总量增加,康复学科带头人才和骨干康复人才在人才队伍中的比重增加,康复人才培养体系和体制机制得到健全和优化。加强残疾预防综合管理等,从源头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推动提高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自身专业和技术能力,培训辅助器具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康复服务示范项目,形成示范效应,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等。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配合中国残联等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发挥保障合力,支持地方做好残疾人工作。

三、关于加强对残疾人管理与服务的干部队伍建设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截至2020年底,全国省市县乡(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共有残联4万个,各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全部成立残联,96.4%的乡镇(街道)已建立残联;95.5%的社区(村)建立残协,共53.9万个。地方各级残联工作人员10.8万人,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总计55.3万人。

为加强残疾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确保人员队伍稳定,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中国残联高度重视基层残联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和队伍建设,做到充实队伍力量,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在加强教育培训方面,推动将县、乡镇(街道)残联干部纳入当地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残疾人干部选拔培训。推动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等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建设纳入当地专业人才队伍教育培养体系,提升专业化素质。加大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残联(残协)专职委员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提高联系服务残疾人能力。发挥“专职委员在线培训平台”作用,加强专职委员培训。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于2021年7月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和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的需要。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