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006号建议及办理复文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006号建议

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普惠共享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投入稳步增长,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在此大好时代背景下,我国残疾人事业也取得长足进步,以法律赋能为主线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格局基本形成。但同时也要看到,推动残疾人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依旧困难重重,新时代法律服务工作距离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和美好生活期待还有不小差距。

2023年12月,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配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力量,丰富残疾人法律服务内容和方式等作出部署安排。为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不断向特殊群体延伸,建议系统整合法律助残资源,壮大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队伍,以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为抓手,优化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

一、现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人才是第一资源,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既是新时代法学院校的必然使命,更是形成覆盖城乡、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的关键一招。

2019年起,“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创新与数字治理研究基地”等一系列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政策试点在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国内高校先行先试、开花结果,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逐渐步入快车道。在此基础上,西南政法大学于2020年开设全国首家“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旨在培养一批既懂法律、又会手语,能够为包括听障人群在内的特殊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实现了我国残疾人专门法律服务人才培养零的突破。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

二、建议

(一)建议司法部发挥重点政法院校在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中的骨干示范作用,因地制宜共建部校合作基地,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重点围绕理论研究、实务研讨、智库建设、合作培训等方面深化合作,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经验。

(二)建议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制定残疾人法律服务规范标准。鼓励法学教师、特教教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共同择选残疾人法律服务高频词汇,探索编写《法律服务通用手语词典》《法律服务通用盲文方案》,审定后逐步向全国法学院校、特殊教育学校推广,进一步解决残疾人不懂法律知识、法律人不懂手语盲文的现实困境。

(三)建议教育部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集中力量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残疾人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平台。鼓励法学院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共建“法学+特殊教育”的联合学士学位项目,重点支持基础扎实的法学院校招收公共法律服务方向的法律硕士、博士,为残疾人法律服务提供有力专业支撑。

(四)建议人社部进一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探索建立残疾人法律服务人才库,加强卓越法治人才就业支持。实施公共法律服务紧缺人才就业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专场招聘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006号建议的答复

付子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普惠共享的建议》收悉。确如您在建议中所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体系建设,完善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然而,残疾人作为特别困难的一个群体,承受着经济状况较差、受教育水平较低和身心障碍等多重限制,依法维权的意识较低、依法维权的能力弱,面对侵害,不懂、不敢、不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新时代法律服务工作距离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和美好生活期待还存在差距,推动残疾人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覆盖”,构建覆盖城乡、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显著提升残疾人法律服务的精准性、有效性,也正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近年来,中国残联积极会同国家司法机关、有关部门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动建立健全部门间合作机制,全面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建设

早在2009年,中国残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等9部门已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及时建立9部门共同参与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和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通过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推进的方式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功能和作用,同时积极采取社会化工作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作为法律援助服务的补充。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2901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2676个,已经基本搭建起了覆盖城乡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网络。

2022年2月,中国残联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意见》,要求5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切实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不断丰富残疾人可以享受的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及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无障碍功能。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在推进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中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夯实了部门协作基础,强化了对残疾人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二、充分摸清残疾人实际需求,着力强化残疾人法律服务供给

2018年,中国残联与司法部联合开展全国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调查,在全国东、中、西部地区选取了12个省(区、市)、36个地级市、288个居(村)委会,完成了6618户残疾人的入户调查工作,深入了解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和服务状况。以调查数据为支撑,中国残联与司法部联合印发《“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残联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搭建三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深入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福利企业、特教学校等场所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服务,加大残疾人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全面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目前,“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已经成为许多地方法律援助工作的品牌项目,有效扩大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供给。《“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数据显示,2021-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67万余件,受援残疾人达74万余人,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35万余人次。

2022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进一步落实好法律要求,优化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2023年12月中国残联与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资源整合,进一步配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力量,丰富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方面残疾人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目前,各地残联组织正在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落实意见要求,推进完善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广泛开展助残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您对这份文件给予了高度关注,提出了多条具有高度针对性的建议助推意见的落实。

三、探索残疾人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残疾人法律服务质量

中国残联高度重视推动残疾人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2019年制定实施《关于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全覆盖和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地积极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对工作站接待场所、人员构成、信息公开、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工作衔接、经费保障、信息统计、无障碍服务都作出了具体要求,初步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规范的基础。2024年2月,中国残联与最高法联合印发《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对为残疾人提供精细化诉讼服务、完善诉讼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加强诉讼服务无障碍信息交流作出具体要求。同时配套印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根据国家强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制定了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无障碍标识、无障碍辅助设备、无障碍诉讼资料等的具体规范,为诉讼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遵循。根据规范要求,中国残联正在协助最高法编制盲文版诉讼指南,将发放至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盲人群体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

同时,中国残联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就残疾人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开展研究,起草了《残疾人法律服务指引》,在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机制的基础上,探索残疾人法律服务机制的构建和规范化发展,对残疾人法律服务机构的场所、设备、工作机制、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无障碍服务等制定了较为详尽规则和指引。

四、推进手语盲文规范化建设,推动国家通用手语盲文在残疾人法律服务中的应用

国家高度重视保障残疾人语言文字权益,中国残联会同教育部、国家语委等部门连续制定实施《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手语和盲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手语和盲文社会服务体系”,为听力和视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语言文字支持,培养专业服务人才。目前,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水平等级标准已进入试点完善阶段。手语翻译资格(水平)等级标准已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申报国家职业标准。中国残联会同教育部支持北京联合大学招收盲文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

关于您建议的加强国家通用手语、盲文在残疾人法律服务领域的使用推广,近年来,中国残联依托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国家通用手语数字推广中心、国家通用盲文研究和推广中心等持续开展手语盲文研究和推广相关工作。“十三五”期间委托开展了《国家通用法律手语研究》等42个手语盲文项目。指导编译出版了国家通用盲文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律法规相关书籍60余种。目前,已经发布的国家通用手语词典(全4册)收入常用高频司法领域词汇近300个。现已启动《国家通用手语词典》(第5册)的研制工作。

手语是一种“活语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词新语层出不穷,且存在显著的方言特点。国家通用手语的形成需要经过语料采集、研究规范、试用完善等环节,经过审定必备的程序和时间。国家通用手语实施推广后,为达到有效沟通,需求者和服务者都需要了解掌握通用手语,否则就会出现翻译不准确、看不懂的情况,司法领域更是如此,这一现实困境仍需破解。

五、下一步工作

2020年,西南政法大学开设全国高校首个本科法律手语专业人才培养实验班“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致力于培育既懂法律又懂手语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为包括听障人群在内的特殊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失声者发声、为弱势者维权,体现了对于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深切的关怀,彰显了新时代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继续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落实残疾人司法保护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密切沟通协作,推进残疾人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无障碍化建设,扩大残疾人法律服务供给,切实保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会同高校机构、有关专家,与西南政法大学等关注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单位组织加强沟通合作,从理论层面加大对司法领域手语的研究和规范,从实践层面完善对不同类别残疾人群体的精准化法律服务,让残疾人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残疾人兄弟姐妹的幸福美好生活。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