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632号建议及办理复文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632号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与非遗保护融合的建议

残疾人群体是特殊的群体。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其中,残疾人就业关系到残疾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一直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现人生价值也是社会的热点问题。在2023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李强总理对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大力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促进广大残疾人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做好就业创业指导帮扶,着力消除残疾人就业创业障碍。

大部分残疾人有着强烈的就业需求,渴望通过掌握就业技能实现增收致富。近年来由于科技发展迅猛,残疾人从事的部分传统产业受到巨大冲击,残疾人单一的就业能力和就业模式无法满足多样化、细分化、个性化的就业市场需求。在这种背景下,残疾人尝试从事非遗工作,是一种创新性就业方式,非遗保护和传承因人才保障不足、传统性与现代性融合不紧密等原因同样面临着发展困境,残疾人中能工巧匠很多,参与非遗保护为非遗传承充实了人才力量的同时也为残疾人提供了就业创业新路径。江西省高度重视“非遗助残”的推动和实践,出台了《江西省促进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扶持办法(试行)》,在力促非遗传承与残疾人事业融合发展进行了探索,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就目前推进残疾人就业与非遗保护融合的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着部分残疾人参与非遗就业主动性不强、非遗职业培训资源不足、非遗就业规模较小、非遗就业社会关注度低、政府扶持力度有待加强等普遍和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需进一步加快和加强残疾人就业与非遗保护融合的工作。

建议:

(一)积极引导残疾人非遗就业创业氛围。积极引导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文旅、人社、残联等部门可联合组织“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传承优秀案例”等评选活动,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参与非遗保护和促进就业的经验和模式。并加强宣传推广激励残疾人通过非遗技能自强自立,激发社会助残活力。

(二)加强残疾人非遗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根据非遗培训项目特点和残疾人类别化需求,选择适宜的培训方式。一是鼓励和资助有条件的地区职业院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非遗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进行职业院校+特殊学校+非遗保护单位+非遗传承人的资源联动,结合“现代学徒制”培训等模式开展定制培训项目,拨付专项财政资金用于场地设施建设、课程设计、教材编制、培训师资补助和参与培训人员补贴等。并面向职业院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持续开展1+X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培训,为残疾人高技能人才储备力量。二是加大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传承政策的扶持力度,建议将促进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传承扶持期限适当延长,结合各个非遗项目培训周期的实际情况提供支持。

(三)残疾人非遗就业创业动力。人社、文旅、残联等部门联合启动“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试点”,开展“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试点工作重点支持地区及项目”“试点支持的残疾人非遗工匠”等评选工作。深入开展调研,选取适合带动就业、有市场潜力的非遗项目,出台奖补政策,根据项目特点和工作实际,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设立残疾人非遗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非遗助残工作室、非遗文创工作室等,培养一批非遗助残带头人。注重培育和激发残疾人非遗就业自强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非遗助残的主动性。

(四)大力扶持残疾人非遗产品的营销推广。鼓励和支持建设残疾人非遗交流展示展销基地。支持商务、文旅、残联等部门搭建平台进行资源整合,通过电商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等方式,帮助销售残疾人非遗就业创业基地和残疾人非遗产品,促进“非遗+创业+就业”。举办残疾人非遗人才交流、残疾人非遗产品市场营销、残疾人非遗就业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将残疾人非遗基地产品的展示销售与各类相关博览会、展销会、消费节相结合,加大线下线上的宣传和营销力度。

(五)加大扶持和保障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制定针对残疾人非遗就业的专项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包括公益基金关注和支持残疾人非遗就业项目,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并在资金、资源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如组织部、人社、文旅等部门相应出台残疾人参与非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残疾人参与各级人才项目、职称评定和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选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另外,财政部门对扶持“非遗助残”给予资金支持,并鼓励民政的“福彩基金”增设或划拨一定比例专用于残疾人参与非遗就业的扶持,并对非遗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工作室等进行扶持,积聚力量加强残疾人就业与非遗保护融合。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632号建议的答复

刘文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与非遗保护融合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就业对残疾人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是残疾人解决生存问题的主要方式,也是残疾人获得社会认同、实现自我价值并融入社会的重要途径。您对残疾人就业高度关注、深入调研,全面分析了残疾人通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实现就业的优势和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提出了系统、科学的建议,对残疾人就业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也和我们正在积极开展的工作不谋而合。

国家高度重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及其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残疾人群体创造力和潜力,推动大批残疾人通过参与非遗就业创业,改善生活状况、积极融入社会。国务院印发的 《“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家庭手工业等项目”;《“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近年来,中国残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扶持非遗项目基地发展,释放残疾人非遗就业创业潜能

2020年,中国残联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积极引导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选取确定一批重点支持地区和重点非遗项目,支持设立一批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和残疾人非遗工匠工作室,积极引导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带动一批残疾人尤其是贫困残疾人稳定就业。”

中国残联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将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支持残疾人参与非遗传承作为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的重要抓手。“十三五”期间,选取一批有民族地方特色、有发展潜力、吸纳培训残疾人就业较多的残疾人文化创业就业机构,审批通过了170多个全国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扶持特殊艺术挖掘与推介项目28个、“残疾人手工艺者集善之家”15家,推动了一批具有地域民族特色、带动残疾人就业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发展,助力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示范、引领和带动一大批残疾人实现文化创业就业。2022年,中国残联会同全国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共同启动“美丽工坊”残疾妇女就业增收项目,充分发挥非遗传承等手工制作业投资少、就业方式灵活、增收见效快的优势,选拔、扶持一批适宜残疾妇女就近就便或居家就业的手工制作企业和机构,搭建以职业院校、特教院校、手工产品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残疾人非遗培训就业基地、残疾人就业基地等为载体的残疾妇女手工技能培训网络,帮助城乡残疾妇女实现就业、提高家庭收入。该项目计划于“十四五”期间在全国打造共100家“美丽工坊”龙头企业或机构,辐射带动1万名以上残疾妇女实现就业增收。2023年11月,首批55家“美丽工坊”示范机构举行了授牌揭牌仪式。

文化和旅游部自2018年以来,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各地依托富有特色、具备一定群众基础和市场前景的非遗项目,建设了6700余家非遗工坊,通过开展技能培训、“非遗购物节”等展览展销活动,带动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并将一批优秀残疾人培养为非遗工坊带头人,以非遗助力乡村振兴。

二、宣传典型案例事迹,营造残疾人非遗就业创业氛围

2022年,中国残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加强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和非遗技能的宣传,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为其提供更多展示、交流的场地和机会,共同营造推动残疾人非遗就业的良好氛围。同年,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非遗工坊典型案例”推荐工作,将河南淮阳芦苇画、四川北川羌族草编非遗工坊等19个面向残疾人组织开展生产培训的非遗工坊案例选入“典型案例”予以持续宣传,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非遗保护促进就业增收经验,并激励残疾人通过学习非遗技能自强自立。

此外,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5年开展一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通过非遗就业创业取得突出成绩的残疾人先进个人、积极创造非遗就业岗位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先进典型也会一并受到表彰。中国残联每年开展“残疾人事业新闻人物”和“助残新闻人物”故事宣传推广活动,在“两微一端”设立“乡村振兴自强有我”、“自强风采录”等专栏,宣传展示残疾人非遗就业创业典型等先进人物事迹和故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残疾人自强奋进,以先进典型带动残疾人非遗就业创业。

三、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加强残疾人非遗技能培训

2022年,中国残联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共同印发《“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将残疾人非遗技能作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予以部署,提出精心组织中高技能人才培训,以非遗传承人、残疾人技术能手等残疾人人才为主要对象,开展中高技能人才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培训;扩大残疾人职业培训供给,支持盲人按摩、非遗传承等类别化培训基地建设;培育残疾人特色培训品牌,扶持残疾人非遗、文创及保健(医疗)按摩等特色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发展,打造一批优秀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培训项目。

文化和旅游部自2015年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委托专业院校面向传承人群开展教育培训,累计支持130所参与院校开展了1300余期研培班,覆盖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学员4.5万余人次。其中,贵州民族大学等专门面向残疾人学员设立了刺绣技艺培训等项目,根据残疾人需求精准开展培训;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等还与当地残联对接,邀请了解残疾人教育特点的专业老师授课,结合培训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支持。

教育部于2021年出台《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鼓励并支持相关高校面向非遗保护传承人员开展各类培训,推进非遗保护传承领域非学历教育。2022年,支持南通大学、扬州大学、常州纺织服装技术职业学院、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等40余所高校开展了90余个非遗保护传承领域非学历教育项目,累计培训6.8万余人次。指导国家开放大学上线终身教育平台,建设了涵盖非遗葫芦、树叶吹奏技艺、四川金钱板、中国传统手工艺、美食等多种多样的非遗视频课程,让学习者可以随时学、随地学、随心学,不断提高非遗知识素养和技能水平。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于2018年启动“最美传承”残疾人非遗传承就业培训项目,广泛筹集善款,资助各省(区、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支持非遗传承人或从业者(有工作场所、市场状况良好、亟待传承等)为残疾人提供学徒式非遗培训,涵盖全国东、中、西部地区的景泰蓝、蜀绣、景德镇陶瓷、制茶、唐卡等10余个非遗项目,帮助残疾人提升就业素质能力、传承非遗文化,使其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四、多部门多渠道协同发力,支持残疾人非遗产品营销

中国残联积极通过出台政策、完善举措促进残疾人非遗产品的营销推广。《关于积极引导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帮助引进有品牌、渠道和用户的知名电商企业和相关企业,采取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等多种形式,扩大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生产制作的传统工艺产品销售渠道;将产品展销与各类相关博览会、展销会相结合;加大产品线上线下的宣传和营销力度。2022年,中国残联与全国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美丽工坊”残疾妇女就业增收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营销推广支持举措,要求各地残联、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乡村振兴局发挥各自优势,帮助“美丽工坊”龙头企业积极拓展线上线下产品销售渠道;协商大的网购平台开设产品售卖专区;在各自公共服务平台开设产品展示专区;鼓励在星级酒店、符合条件的旅游景点设立产品售卖专区;利用三八妇女节、全国助残日、博览会、展销会等时机,集中展销产品;商外事部门将“美丽工坊”精品列入外事礼品范围;发挥全国巾帼助农创业服务基地作用,助力产品拓展销售渠道。在中国残联的积极推动下,“美丽工坊”产品已先后亮相法国第十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康复国际百年庆典、2024年巴黎残奥会等重要国际场合,其工艺精美、内涵丰富的作品吸引了中外各方人士关注。中国残联还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残疾人展能节上,积极展示各类残疾人非遗就业创业成果和产品,帮助拓展产品营销渠道,扩大品牌影响。

文化和旅游部长期支持残疾人参与线上线下非遗展示交流活动,为残疾人创作的非遗产品提供展销推广平台。在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工作中积极引入院校、电商平台、媒体等社会资源,帮助残疾人开展创意设计、展示交流等活动,如新疆哈密传统工艺工作站组建了“最美绣娘”残疾人绣娘团队,推动传统民族刺绣发展振兴。支持在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等大型展会活动中设置传统工艺展示交易专区,鼓励残疾人创业基地、非遗工坊等有关机构和单位参加,为展销推介包括残疾人非遗产品在内的传统工艺产品提供了有效渠道。

五、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加大扶持和保障力度

国家明确支持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各类劳动者创业就业,对其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强调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要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满足相关的培训教育、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支出;通过补贴、奖励等方式加大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激励力度;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关于积极引导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残联要将非遗传承项目培训和师带徒行动所需经费纳入本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培训补贴范围,确保经费落实;鼓励地方政府为本地区残疾人参与非遗传承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非遗培训就业基地、工作室等可享受相应的补贴和金融扶持政策。中国残联也将配合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进一步推动各地对非遗工坊或带头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和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关于您建议的“在残疾人参与各级人才项目、职称评定和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选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文化和旅游部已支持将从事蜡染的石杰忠、从事刺绣的施满义等残疾人选入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乡村工匠名师,体现了对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传承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关于“要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的重要指示,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结合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多渠道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非遗传承职业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非遗培训就业基地和工作室的支持力度,做好宣传推广,努力营造良好的残疾人非遗就业创业氛围,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和非遗保护传承的融合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