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022号建议及办理复文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022号建议

关于加强支持残疾人生活和工作的建议

残疾人士是需要多方面帮助保障加强支持生活和工作的的群体,以下建议:

1、政府应该制定更加全面的残疾人福利政策,包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生活补贴和康复服务。企业应该积极招聘残疾人,提供合理的便利措施,如无障碍设施、远程办公等,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职场。

2、社会应该加强对残疾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和就业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公众对残疾人的认知和尊重,消除歧视和偏见。

3、社区应该提供更多的无障碍设施和服务,方便残疾人的出行和生活,同时也可以组织一些残疾人活动,增进他们的社交和心理健康。

4、家庭和个人也应该关注残疾人的需求和权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为此加强支持残疾人生活和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社区和家庭等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022号建议

蔡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支持残疾人生活和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更加全面的残疾人福利政策

我国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体系。截至2023年12月,全国有1049.6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纳入低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确保实现“应保尽保”。此外,国家全面建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助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对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补助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截至2023年12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惠及1182万困难残疾人和1573.3万重度残疾人,有30个省份建立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申请方式已实现“全程网办”、“全国通办”。

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已超过90%,国家为重度残疾人和困难群体中的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各统筹地区落实29项符合条件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政策,普遍将重性精神病患者药物维持治疗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对纳入低保、特困、返贫致贫对象范围的残疾人实施倾斜支付。对低保、特困残疾人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部分地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享受生活用水、电、气、暖优惠补贴政策。各地普遍落实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政策,根据实际对其他类别残疾人给予优惠,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中国残联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保障残疾孤儿得到更好的养育、康复、医疗和教育。积极研究推进在内地长期居住的港澳台地区残疾人享有居住地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政策,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落实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合理确定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落实补贴动态调整。以家庭和社区为基础,采取寄宿制服务、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护服务,研究解决重度残疾人、老年残疾人以及独居、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照护问题。鼓励开发残疾人家庭相关商业保险、财产信托等产品和服务。

二、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开展职业培训。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各地组织实施十大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充分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残疾人组织力量,聚焦就业困难残疾人、农村残疾人、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促进盲人按摩规范发展,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现2022—2024年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目标。

中国残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制定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促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规范招录(聘)、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程序,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21-2025年)》,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作用,对残疾人等群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引导社会机构广泛参与残疾人就业培训。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完善覆盖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免费向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落实各类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无法实现就业的安排公益性岗位给予兜底安置。拓展残疾人新业态就业项目,大力开发残疾人灵活就业岗位;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兴办辅助性就业机构,集中安置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组织制定实施新一轮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就业帮扶政策措施。推动修订《残疾人就业条例》,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继续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落实残疾人就业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帮扶政策。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加强对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的宣传,增强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能力,加强困难残疾人就业兜底帮扶。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三、关于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

国家全面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康复救助。持续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推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十四五”以来,截至2023年12月,共有123.8万人次残疾儿童获得康复救助,2579.3万人次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502.6万人次残疾人得到辅具适配服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稳定在85%以上。

中国残联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对健全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创新康复医疗服务模式提出要求。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共同制定《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充分促进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与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能力。

中国残联办公厅印发《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推广实施方案》,指导各省(区、市)普遍开展中途失明者、中途失聪者、脊髓损伤者、成年智力障碍者、稳定期精神障碍者等自助互助康复培训、咨询、辅助器具适配及综合性支持等服务,帮助残疾人树立信心,重建独立生活能力,顺利融入社会。中国残联会同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推动开展“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印发《关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推动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多元、形式方法灵活、转介衔接顺畅、管理机制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中国残联会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在47个地区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推动建成49个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合理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推动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提高残疾人家庭签约医生服务质量,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就医不便的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心理、生殖健康等服务。增加专业康复服务供给,完善标准规范,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四、关于加强残疾人教育培训

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的教育培训,制定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不断加强特殊教育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由每生每年6000元到2025年提高至7000元以上;持续完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监测系统,巩固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建设;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印发《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加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满足残疾学生入学需求;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措施,每年为参加普通高考的残疾学生提供合理便利措施,并做好残疾考生单考单招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和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制定实施《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听力和视力残疾人公平接受高质量教育、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语言文字支持。

目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普遍享受12年免费教育。各地积极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中国残联、教育部共同印发《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实施方案》,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相关服务。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继续扩大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机会。持续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促进融合教育发展。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工作。

五、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服务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自9月1日起施行,无障碍环境建设自此进入法治化轨道加快发展。中国残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推动建立无障碍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信息无障碍服务深度应用,城乡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包容性水平明显提升的无障碍环境。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推行无障碍设计、设施及服务等无障碍环境认证,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和社会服务效能。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推动设立“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创建示范项目,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创建活动,总结推广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模式,提升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推进实施《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提升无障碍规范建设水平。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制定《关于“十四五”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连续举办无障碍体验促进督导员培训班,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监督作用。举办信息无障碍论坛暨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展示活动,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加快城乡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高质量如期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加快推动残疾人服务信息化,深入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重点扩大网站、手机 APP无障碍改造覆盖面,助力构建信息通畅、体验舒适、残疾人满意的无障碍环境。持续提升城市交通无障碍出行服务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