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024号提案办理复文

对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024号提案的答复

程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防止返贫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目前看来,过渡期内,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得到了有效巩固拓展,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任务。但从发展情况看,我国80%的持证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地区,保障和服务水平整体较低,农村残疾人工作基础薄弱,服务能力不足,短板弱项多,尚难以满足农村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服务需求。残疾人总体上还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保障和发展水平上,一些残疾人脱贫还不够稳定,容易受到突发情况的影响导致返贫,一些残疾人社会兜底水平相对较低,产业项目增收基础相对薄弱,贫困边缘残疾人仍存在致贫风险,农村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较低、生产生活技能偏低,实现就业增收难度较一般人口更大。

截至2024年5月底,根据中国残联与有关部门的最新比对数据显示:“三类监测”(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员中,持证残疾人达95.2万,占三类监测人员总数的12.2%,比监测之初提高了1.9个百分点,比上一年度总人数增加了5.7万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持证残疾人31.1万,占全部脱贫不稳定人员的14.1%;边缘易致贫户持证残疾人29.6万,占全部边缘易致贫人员的9.9%;突发严重困难户持证残疾人34.6万,占全部突发严重困难人员(263万人)的13.2%。与之前的数据相比,残疾人被纳入监测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充分说明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在过渡期结束后仍然需要持续加大帮扶力度。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的,需要将残疾人纳入防止返贫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统筹开展持续帮扶。

近年来,为有效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帮扶力度,中国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

一是摸清底数,精准帮扶。会同农业农村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核实,充分掌握农村残疾人纳入“三类监测”、低保、医疗保障等现实状况,向各地党委、政府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需求,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工作要求。建立走访探视制度,将入户访视困难残疾人家庭作为基层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履行工作职责和开展上门服务的常态化工作方式,建立访视台账,与访视对象保持经常性联系,对残疾人开展精准帮扶。

二是继续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各项扶持政策。过渡期内,确保已脱贫残疾人家庭已经享受到的帮扶政策措施持续落实。继续将符合条件的脱贫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继续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按规定落实纳入监测范围脱贫不稳定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落实符合条件的脱贫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推动实现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

三是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在生产劳动帮扶方面,帮助农村残疾人依靠土地从事生产劳动获得收入,在生产资料方面给予扶持,在技术指导和销售方面提供服务;大力引导残疾人家庭发展特色产业,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在实用技术培训帮扶方面,力争让每个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都能有1人免费接受培训,掌握1-2门实用技术,并扩展在云客服、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新技术方面的培训内容。在新业态就业帮扶方面,推动新业态产业与残疾人就业创业融合发展,为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末端服务、云客服等工作岗位,安排残疾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农村寄递工作,为残疾人设置网络创业就业绿色通道,在农贸市场、商贸中心、超市、旅游景点等场所推广开设残疾人就业创业产品售卖专区。在产业带动帮扶方面,依托各地集体经济和优势产业,采取多种组织方式帮带残疾人就业增收,引导残疾人家庭参与资产收益折股量化分红,提高残疾人家庭的土地利用效益和财产性收入。在公益性岗位帮扶方面,在已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上,优先安排“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就业意愿、有能力胜任岗位的脱贫残疾人就业。六是在金融服务帮扶方面,推动“农业银行贷款客户推荐平台(e推客)助残金融服务”项目,为农村残疾人提供金融信贷扶持。

四是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加强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持续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以农村低收入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为重点,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规范化管理,提升康复服务质量,确保农村残疾儿童及时得到安全有效的康复服务,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改善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为农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协同推进,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受益面。提升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进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为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救助服务;充分利用乡村已有公办医疗、养老、托养等服务机构,对未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低收入重度残疾人,通过集中托养、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给予基本照护服务帮扶。

五是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脱贫和助残扶贫先进事迹,持续激发残疾人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脱贫先进事迹,引导激励残疾人以先进为榜样、靠奋斗创造美好幸福生活。开展“乡村振兴 自强有我”主题宣传活动,做好助残脱贫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广。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助残扶贫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残,帮助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增收致富。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认真梳理现有农村残疾人帮扶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将残疾人纳入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残疾人的服务救助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让农村残疾人及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逐步提升。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