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1609号提案及办理复文

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609号提案

关于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有效实施落实特殊人群民生保障的提案

2023年6月28日我国首部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年9月1日开始起施行。该部法律为特殊人群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及就业等便利条件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对于促进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具有重要价值。良法的最优成果体现在善治上,扎实有效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解决好当前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存在重视解决“有没有”,忽视“用不用得上”和“好不好用”、“管不管用”等问题,有力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是当前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聚焦重点领域依法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一是着力完善无障碍社会服务,推动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等标准化配置无障碍设施及标识。二是着眼于促进无障碍信息交流,重点推动银行、医院、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民用运输机场航站区、客运站、客运码头、大型景区等自助公共服务终端设备配套标准无障碍功能;同时高度关注智能手机带来的“数字鸿沟”,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基础电信服务时,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语音、大字信息服务或者人工服务。三是尊重人工方式与智能方式的选择权。对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公共服务事项,保留现场指导、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二、持续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体系。根据需要及时跟进制定配套性法规,如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细则、条例或应用办法,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正确实施和无障碍环境设施的有效应用。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和《无障碍环境设计规范》等,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执法力度。对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尤其是非法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依法进行,以执法刚性保障法律有效实施。

四、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执法监督和落实情况监督。一是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要依法及适时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二是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社会监督体系的职能效能作用,引导强化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确保法律规定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政策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创建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提高公众认识和理解,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良好氛围。

六、完善专项公共服务。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设置专门的服务管理部门和开通公共服务专线投诉电话或联系平台,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获高质效运用。

七、坚持积极开展人员培训。一是加强对各级各类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建设管理者和执法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和执行得到有效保障。二是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关政策和硬件设施应用等,开设对特殊人群的培训课程和项目训练,确保无障碍设施不仅做到能用、好用、管用,而且会用。

八、拓宽无障碍环境建设资金来源。完善财政支持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等方式,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对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609号提案的答复

韦震玲等6位委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全体社会成员创造平等参与社会、实现融合发展的保障条件,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

委员们结合当前无障碍环境建设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有效实施,落实特殊人群民生保障的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依法推动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我会高度重视,经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赞同您的建议,将结合部门职责认真研究吸纳。具体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情况

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开始施行。该法是我国在这一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定位、原则、内容、管理体制、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系统规定。近一年来,在全国人大大力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残联组织积极推进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不断完善,为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率先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法律正式实施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全国人大社会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张庆伟副委员长出席并就贯彻落实法律提出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写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法律释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残联联合接受媒体集体采访。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网进行无障碍改造。2023年11月13日为首位盲人全国人大代表王永澄送达首份盲文版代表建议答复。202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中国盲文出版社密切配合,为王永澄代表提供首部盲文版政府工作报告,被媒体纷纷点赞为“摸得着的民主”。多名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委员通道”集体采访活动中和提交的政协提案中呼吁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进设施无障碍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推进《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实施,会同中国残联印发贯彻落实文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标准宣传贯彻力度,督促各方主体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会同中国残联制定《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开展无障碍城市建设视频远程教育培训,组织各地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县)。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工作,支持加装电梯和适老化改造,弥补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短板。2019-2023年,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万个,惠及居民3800多万户,各地共加装电梯10.8万部。指导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查处违法占用无障碍设施行为,并在执法中加大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联发布12个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案例,以案释法加强无障碍法治保障。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印发《关于推进信息无障碍的指导意见》、《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系统谋划信息无障碍发展及行业数字技术适老化工作。大力践行“通用设计理念”,指导超30项信息无障碍标准制修订,出台国内首个互联网应用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开展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组织2024年“数字适老中国行”活动,开设“互联网产品信息无障碍视障者体验测评培训班”,指导2660家网站和手机APP完成改造。

(四)交通运输部开展无障碍出行相关工作。交通运输部推动在《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部署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无障碍装备设备,提高无障碍出行服务水平。会同中国残联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制修订涉及无障碍基础设施装备系列标准,明确改善交通运输场站、运输工具等无障碍出行的技术要求,持续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城市公交站台等无障碍设施改造。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保留人工售票和检票方式。优化完善网约车APP“一键叫车”功能,指导150余个地级以上城市开通95128约车服务电话。2021-2024年连续4年将“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纳入民生实事,为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提供无障碍服务。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重点领域,针对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无障碍设施被改变用途、非法占用、损坏,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未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问题,以磋商、听证、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相关部门整改。针对图书馆、电信业务经营者、自助公共服务终端设备、便民热线等是否提供相应的无障碍功能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让老年人、残疾人享有应有的便利和保障。同时注重打破信息壁垒,从数字鸿沟、服务赤字等入手,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对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等进行完善提升,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六)中国残联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法规政策落地见效。中国残联切实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要求,主动把反映残疾人需求、增进残疾人福祉融入到无障碍环境建设全过程。重点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共完成改造96.7万户。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活动,连续5年举办中国信息无障碍论坛暨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展示应用推广活动,2021年、2023年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了两批无障碍环境建设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在《求是》杂志刊发学习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文章,在全国残联系统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通知》,召开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各专门协会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座谈会,在中国残联官网开设宣传专栏,制作宣传视频和宣传折页,赴各地向有关方面、残联组织、残疾人群众宣讲《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热潮。督促各地加快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和督导员队伍,组织残疾人代表参与意见征询、体验试用、监督管理等活动。2019-2023年每年举办全国残联系统无障碍环境督导员培训班,累计培训督导员4000余人。截至目前,已有26个省(区、市)残联建立了省级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队伍和组织。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关于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表示,目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不足一年,尚不具备开展执法检查的条件,将持续关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相关立法和监督工作,加强相关调研,待法律实施一段时间后,适时开展执法检查。

中国残联将加大工作力度,持续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切实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持续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标准。

二是加大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扎实推进2024年“数字适老中国行”活动,推广无障碍车辆装备,优化无障碍出行信息服务,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逐步形成系统连续的无障碍环境。

三是凝聚监督合力,中国残联持续发挥残疾人无障碍环境督导员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断丰富“益心为公”志愿服务内容,各职能部门定期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四是广泛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相关知识,加大“通用设计理念”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衷心感谢你们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