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选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关部署,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决定选择部分地区设立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经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和集中评审,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拟选择浙江省等11个地区为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5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对拟选名单有异议,可向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宫蕊  王刚  010-66580397  66580214。

附件: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拟选名单

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