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网信办、教育厅(委、局)、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广播电视局、疾控局、工会、团委、妇联:

2023年8月25日是全国第七个残疾预防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推进《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实施,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中国残联、中央网信办等17部门决定联合开展第七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预防先天残疾,守护美好未来。

二、宣传重点

(一)着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宣传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残疾预防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变化。积极做好行动计划宣传、解读,帮助社会公众了解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特别是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等五大行动的具体任务、措施。

(二)着力宣传出生缺陷防治和儿童健康知识。广泛宣传婚前保健、围孕期保健、围产期保健等出生缺陷预防相关知识,提升新婚夫妇、育龄妇女、孕产妇等重点人群主动接受婚前检查、孕前检查、产前筛查诊断等服务的意识。广泛宣传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知识,重点宣传及时诊断、及时干预的重要性,提升儿童家长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干预服务的主动性、依从性,预防和减少儿童先天残疾。广泛宣传儿童保健相关知识,提升儿童家长早期发现、正确处理儿童发育异常的能力。

(三)着力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和康复知识。加强《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和本地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宣传、解读,帮助残疾儿童家长、妇幼保健人员、儿科医务人员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等普遍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内容、申请办法。广泛宣传残疾儿童康复的科学理念、方法,提升残疾儿童家长的康复意识、能力,避免、减少盲目就医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对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残联组织要牵头制定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主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落实出生缺陷防治职责,主动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疗机构等面向育龄妇女、孕产妇、儿童家长等重点人群开展相关宣教,同时,做好基层医务人员、妇幼保健人员、儿科医疗人员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政策培训。民政部门、妇联等要积极利用所属服务阵地,开展新婚夫妇、育龄妇女、儿童家长等人群的针对性宣教。网信、教育、通信管理、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广播电视、疾控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要积极配合开展预防先天残疾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依据行动计划任务分工,继续加大《残疾预防核心知识(2022版)》宣传力度。

(二)注重宣传实效。各地要积极立足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宣传教育活动实效。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和走访慰问,主动听取群众和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群众和基层反映的具体困难、问题。要聚焦群众关注的先天残疾预防、儿童保健、儿童康复等领域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提供宣传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组织开展专家访谈、社区义诊、科普作品展播、知识竞赛等活动。要组织动员各类媒体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宣传报道,创作生动活泼、有吸引力的宣传作品,提高宣传针对性、实效性。

(三)统筹推进工作。各地要以组织开展第七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扎实落实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等行动任务,确保“婚前医学检查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产前筛查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等任务目标如期实现。要继续深入实施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努力改善救助经办服务,做好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监管,指导、帮助财政困难地区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应救尽救”。要积极支持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加强残疾预防科技创新与先进技术示范应用,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各省(区、市)残联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将活动总结和相关宣传品于9月30日前报送中国残联。中国残联将择优选择各地提交的宣传品进行展示、推广。

附件:残疾预防核心知识(2022版)

中国残联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

广电总局

国家疾控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23年8月3日

附件

残疾预防核心知识

(2022版)

一、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

1. 积极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健康婚育指导。

2. 有计划怀孕,主动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 远离烟酒,远离有毒有害物质,孕育健康宝宝。

4. 孕早期不偏食,科学补碘补叶酸,合理控制体重。

5. 预防孕早期感染,孕期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

6. 定期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产前筛查。

7. 积极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访视。

8. 密切关注儿童生长发育,定期接受儿童保健服务。

二、疾病致残防控

1. 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少油、少盐、少糖。

2. 坚持有氧运动,注重吃动平衡,避免超重与肥胖。

3. 不吸烟少喝酒,远离二手烟。

4. 关注血压、血糖、血脂变化,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5. 定期体检,及早发现疾病,及时就诊,规范治疗。

6. 注意个人和环境卫生,及时接种疫苗,预防传染性疾病。

7. 保持心情愉悦,有心理问题及时寻求专业人员帮助。

8. 爱护视力、保护听力,避免视力和听力损伤。

9. 保护生态环境,避免环境污染损害健康。

三、伤害致残防控

1. 悉心照护儿童,预防坠落、道路交通事故等伤害。

2. 营造安全家居环境,加强平衡锻炼,预防老年跌倒。

3.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预防交通伤害。

4. 购买合格产品,按说明书正确使用。

5. 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做好职业防护。

6. 学习掌握防灾减灾、避险、逃生及现场急救知识和技能。

四、康复服务促进

1. 尽早开展伤病康复,避免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

2. 树立信心,坚持系统规范康复治疗。

3. 及时适配并正确使用辅助器具,提高生活质量。

4. 勇敢面对残疾,主动融入社会。

5. 家属积极参与,全面介入康复过程。

6. 尊重差异,平等接纳残疾人。

7. 爱护无障碍设施,主动为残疾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