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十七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通信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广播电视局:

2026年3月3日是第二十七个全国爱耳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听力健康科普工作,推动落实《关于推进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加强听力残疾预防,提升全民听力健康水平,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十七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科学爱耳,共护听力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26年3月3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延长)。

三、宣传重点

(一)着力宣传“十四五”时期听力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成效,激励、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听力健康事业发展。加强《指导意见》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等政策宣传解读,为“十五五”时期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营造环境、创造条件。

(二)着力宣传普及听力健康知识。广泛宣传听力保健知识与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引导公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安全用耳习惯,重视耳病和听力相关疾病防治,远离噪声、药物等致聋风险。

(三)着力宣传普及听力语言康复知识。加强听力残疾儿童早期干预知识宣传,倡导听力残疾儿童全面康复理念。加强老年人听力检测、助听器验配等知识宣传,关心老年人听力健康。宣传、倡导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环境,支持听力残疾人方便获取信息,更好融入社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对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残联组织要牵头制定本地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宣传教育任务。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加强对育龄妇女、儿童家长、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宣教,做好听力健康管理。教育部门要积极动员和指导学校,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开展有针对性的爱耳护耳知识宣传教育。通信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要指导本领域相关机构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宣传教育。

(二)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实效。各地要立足实际,紧扣活动主题,因地因时开展义诊筛查、科普讲座、助听科技产品体验等活动,推动听力健康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进家庭。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扩大听力健康知识传播普及范围。有条件的地区继续积极举办“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形成品牌效应,提升宣传教育传播力、影响力。

(三)加强工作统筹,推进事业发展。各地要以组织开展第二十七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发展,强化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系统推进《指导意见》实施,落实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听力残疾人康复服务任务部署。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6年1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曹思远  010-81937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