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康复救助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助听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残联办函〔2021〕8号)

各市(地)残联:

现将《黑龙江省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助听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黑龙江省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助听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巡视整改意见,按照推进人工耳蜗植入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为残疾人办实事实践活动,满足广大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有需求7-17岁(不满18周岁)的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救助。现制定黑龙江省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助听项目实施方案。

一、受助对象

(一)具有黑龙江省户籍(黑龙江省居住证),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条件和手术适应证、监护人(委托人)自愿申请的7-17岁(不满18周岁)重度、极重度听力儿童(少年)。

(二)根据推进情况可适当扩大至25岁以内接受过听力语言康复或语后聋,有手术意愿,自愿申请的听力残疾人。

二、受助内容

(一)为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条件和手术适应证的7-17岁(不满18周岁)重度、极重度且接受过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一次性免费提供单侧诺尔康人工耳蜗产品、植入手术及术后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救助。

(二)为25岁以内有接受过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或语后聋,有手术意愿,自愿申请的听力残疾人实施一次性免费提供单侧诺尔康人工耳蜗产品、植入手术及厂家提供术后语言康复训练软件,进行远程康复训练。

三、组织实施

省残联。成立省残联专项工作推进组,负责统筹部署,制定方案,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组织开展宣传、筛查、评估、实施等工作。

省残疾人服务中心。负责开展7-17岁(不满18岁)听力残疾儿童(少年)手术救助需求筛查、转介、康复训练及对全省残疾儿童听力语言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各市(地)残联。负责组织所辖各县(市、区)残联,做好项目宣传、需求调查,受理7-17岁(不满18岁)有手术救助需求、自愿申请诺尔康产品植入手术救助的残疾儿童(少年)申报。定期向省残联报送筛查情况。

残疾儿童听力语言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负责对本地有项目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及残疾人进行筛查评估;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人工耳蜗救助术后康复训练。

四、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请:听力残疾儿童(少年)监护人(委托人)持身份证、户口(居住证)、残疾人证等向户地(居住证发放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二)初筛: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对听力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评估测试,内容包括:听觉言语能力评估测试、学习能力及精神行为发育测试、纯音测听、助听听阈评估检查等。合格的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及25岁以内听力残疾人到人工耳蜗植入定点医院(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哈医大四院)进行医学相关内容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耳声发射、听性脑干反应阈值、行为测听、颞骨高分辨薄层CT及颅脑磁共振成像等。

(三)公示:省残联对筛查合格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及25岁以内听力残疾人进行审批,在省残联网站进行为期7天公示;各县(市、区)残联在本地进行为期7天公示。

(四)复筛: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及25岁以内听力残疾人与监护人前往人工耳蜗植入定点手术医院接受复筛。

(五)手术:复筛通过的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及25岁以内听力残疾人由人工耳蜗植入定点手术医院安排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六)术后训练:手术后的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进行1年(10个月)的语言康复训练。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手术费: 对受助人给予1.2万元/人的手术费补

助,由省残联直接拨付到人工耳蜗植入定点手术医院。

(二)康复训练费: 7-17岁(不满18周岁)听力残疾儿童(少年)术后一年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费由受理申请的县(市、区)同听力语言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进行结算(从省彩金康复项目资金支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市(地)残联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出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采取“问需响应式”服务方式,了解掌握残疾人群众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及25岁以内听力残疾人“急难愁盼”相关问题,深入街道乡村,有计划、有步骤,开展7-17岁(不满18岁)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及25岁以内听力残疾人摸底调查,推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助听项目工作的开展。省残联将适时开展工作督导。

(二)完善管理,强化责任。各市(地)、县(市、区)残联要明确专人负责,压实责任,高效推进筛查、简化审定流程、减少繁琐无效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及时得到应救尽救。

(三)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各级残联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进一步组织宣传听力语言康复、人工耳蜗植入等相关知识,提升政策知晓率和人工耳蜗植入知识认知度,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及25岁以内听力残疾人参与救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人工耳蜗适配服务相关技术问题请联系省残疾人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元忠,电话:0451-58650673 13303605750)。

附件:1.黑龙江省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救助项目工作推进

2.黑龙江省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救助项目工作专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