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康复

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教委、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及《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开展,现将《北京市“十四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北京市“十四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健康北京建设,做好“十四五”时期残疾人健康促进工作,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提升残疾人健康水平,根据《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我市残疾人康复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148个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险目录,重性精神障碍者实现了门诊免费服药,0-6岁儿童残疾筛查全面推进,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耳聋基因筛查免费开展。相继出台了《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办法》、《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办法》,形成了基本康复和辅具服务目录,建立了覆盖全生命周期全残疾类别的康复服务兜底保障制度。残疾预防工作进一步深化,以公立康复资源为主导,社会化资源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非医疗康复服务领域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更加便捷,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9.9%,残疾人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康复事业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市残疾人康复保障制度不完善、服务资源不均衡、专业化服务能力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残疾人健康状况还低于全市平均健康状况,与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促进残疾人健康,对于增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实现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共建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首都优势,整合各方资源,以更好满足残疾人健康需求为重点,以完善健康保障、优化健康服务为抓手,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全残疾预防综合防治体系,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营造残健融合的社会环境,推动健康公平,提升残疾人健康水平,提高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多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把残疾人健康作为健康北京的重要内容,融入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合力推进。

——坚持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将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残疾预防和控制体系建设,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减少疾病发生。

——坚持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首都医疗资源丰富的优势,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增加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共建共享,满足残疾人多样化需求。

——坚持优化服务,提升质量。完善残疾人政策保障制度,调整优化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全方位、全周期保障残疾人健康。

(三)主要目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共建共享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公平更加彰显。

——残疾预防体系和工作制度更加科学,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在全国处于低水平。

——残疾人康复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供给更加多元,服务机构建设更加规范,服务能力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保持90%以上。

——残疾人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助残社会氛围更加和谐友好,残疾人参与社会、融入社会的障碍进一步消除,健康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制定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落实工作职责,完善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残疾预防干预项目,有效预防和减少残疾的发生与发展,定期发布残疾预防工作报告。多部门联合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提升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生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水平,提高婚前孕前保健覆盖面。针对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点疾病推动产前产后一体化服务管理,科学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完善儿童遗传代谢病诊治平台建设。推进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等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工作机制。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建设,推进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向社区延伸。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重点慢性病筛查干预。逐步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和覆盖人群,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加强生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化空气污染和饮用水治理干预,增强防灾减灾能力,防止儿童意外伤害和老年人跌倒,减少因灾害、事故、职业伤害等致残。结合“残疾预防日”“爱眼日”“爱耳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及承担残疾预防工作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能力建设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切实减轻残疾人就医负担。增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给能力,改进签约服务激励与评价方法,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实现应签尽签,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于一体的签约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利。加强康复转型机构建设,增加康复医疗资源供给。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增加辖区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健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康复医疗人才教育培养,强化康复医疗专业人员岗位培训,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康复医疗工作质量工作,提高康复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建立居家康复服务标准与技术规范,支持医疗机构丰富和创新康复医疗服务模式,探索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医疗、日间康复训练、康复指导等服务。(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分工负责)

(三)推进残疾人非医疗康复服务发展

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制度,优化残疾人生活能力、社会参与能力方面的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项政策,增强为残疾人非医疗康复的兜底服务保障能力。研究制定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规划,推动康复机构合理布局,均衡各区康复服务供给。完善市、区属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设施和服务功能,加快发展与康复相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为残疾儿童就近入园提供康复支持。加强区级残疾人职康中心残疾儿童康复园建设,到2025年,每个区完善建设一个儿童康复园。加强温馨家园康复功能建设,发挥养老驿站康复服务能力,推动社区康复深入开展。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推广开展残疾人及其家属自助、互助康复服务项目。研究制定残疾人康复机构管理办法,健全康复服务工作标准,引导社会力量规范开展康复服务。开展非医疗康复技术研究,强化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工作机制,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和残疾人康复备案机构全面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完善民办康复机构服务人员培训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功能康复服务能力。加大对康复服务机构的监督力度,通过定期质量评估、日常管理、第三方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复服务。(市残联、市民政局、市教委)

(四)不断加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

修订完善基本型辅助器具服务制度,扩充基本辅具补贴目录,丰富辅具平台产品,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研究将维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二手市场建设和残疾人辅助器具租赁和借用服务。加强辅具服务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市级、区级评估队伍专业化水平。推进多重残疾儿童组合式评估工作,满足好多重残疾儿童的特殊辅具需求。充实扩大区级辅助器具评估力量,稳步推进辅助器具社区集中评估和上门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模式,完善优化辅助器具平台功能,确保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与资源高效对接。加强线下服务门店和社区服务站点建设,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社区提供上门服务”的服务模式。坚持政府引导、主体多元的原则,加大产业支持力度,培育和发展示范性的辅具企业。强化政策支持,扶持科技创新型康复辅具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康复辅助器具,实现技术进步,形成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深入开展“金点子”创意发明活动,促进实用型辅助器具研发。(市残联、市民政局及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五)提升精神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能力

研究进一步调整优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免费服药、医保等惠民政策和服务,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水平。继续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工作,促进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看护管理责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升社区随访管理服务质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研究探索适合我市发展需求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推动和引领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加速发展。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5年,80%以上的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65%以上的居家患者能够享受社区康复服务。制定《北京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机构、服务和管理等方面进行更全面系统的规范,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坚持专业化发展,建立专业人员介入社区康复指导机制,开展服务人员、团队专业化培训活动,探索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专业性,不断为精神障碍者提供专业性强、针对性好、效果更加明显的社区康复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分工负责)

(六)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

加强残疾人心理服务体系规划和制度建设,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加强扶持,加大投入,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残疾人心理帮扶体系,不断扩大残疾人服务覆盖面。结合残疾人群心理特征、家庭心理需求,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拓展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内涵和服务范围,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及时性和普及性。采取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加强残疾人心理服务队伍建设,推进残疾人心理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探索残疾人心理服务的有效方法,以点带面推动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的深入开展。发挥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助残社会组织作用,依托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为残疾人及其亲友提供心理疏导、康复经验交流等服务。深入开展志愿阳光助残、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帮助。残疾人福利机构、康复机构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会心理指导师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引导残疾人同等关注重视身体和心理健康。(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残疾人健康是健康北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健康纳入落实健康北京工作大局,统筹谋划,重点关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市级统筹、区级负责、街乡(镇)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资金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考核到位。

(二)整合服务资源,增强服务供给

加强政策扶持和技术引导,大力推进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社会化发展,建立以公立康复资源为主导,社会化资源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康复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医疗、康复、托养、文化、体育等服务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合办、联办,做到资源整合和共享,满足残疾人个性化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吸收民间资本投入残疾人健康服务领域,不断壮大民营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鼓励社会机构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三)加大保障力度,落实经费投入

各级财政按照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切实保障残疾人健康促进、残疾预防工作所需资金。充分发挥政策引导、资金带动和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渠道,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残疾人康复工作,形成多渠道、全方位投入的格局。

(四)强化督导考评,实施重点监测

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根据任务清单,按部门、按分工、按年度、按节点对各区、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适时发布监测报告。并将监测结果纳入健康北京考核体系。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定期向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做好本地区的督导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