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器具适配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试点的通知(湘残康字〔2022〕1号)

长沙市、岳阳市、娄底市、永州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以及中国残联对建立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的要求,努力推动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的建立,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经各市州残联申报,省残联研究决定在长沙市、岳阳市、娄底市、永州市开展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切实解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辅助器具服务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政策保障机制,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能,提高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基本、广覆盖。辅助器具适配以普通型、大众化辅助器具为主,重点解决残疾人基本、最迫切的辅助器具需求。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坚持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残疾人自主自愿申请,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享受辅助器具服务权利;坚持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构建良好辅助器具服务市场营商环境。

3、坚持统筹谋划,分类指导。重视试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促进辅助器具服务与健康产业、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养老服务、互联网信息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省、市、县各级残联、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参与、相互配合、互助共赢的良好发展格局,切实将试点工作引向深入。

4、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以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需求为导向,了解掌握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状况等,着力解决辅助器具服务体系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和市场活力不够等问题,破除阻碍辅助器具服务发展的体制机制约束和政策障碍。

5、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协调财政、民政、卫健等有关部门,争取财政投入和部门支持,研究确定符合实际的补贴对象、补贴目录、补贴标准等。

(三)工作目标

2022年12月前,通过开展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试点,促进试点地区率先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率先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实现辅助器具供给端增总量、优结构、提质量、强水平,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辅助器具服务需求;率先使有需求的残疾人接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达到90%以上;创造出具有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出台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和辅助器具服务品牌,为全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的建立提供示范经验。

二、试点范围

长沙市、岳阳市、娄底市、永州市全市范围内。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需求调研。试点地区市级残联要牵头组织辖区内县市区残联认真开展辅助器具补贴制度需求调研,摸清工作底数、需求底数、政策底数,详细了解掌握本地区辅助器具工作状况、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情况、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和辅助器具服务人员情况,了解财政、民政、卫健等部门有关法规、政策等,理清建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有关堵点、难点、痛点,分析原因,提出可行性对策,积极向当地政府、财政、民政、卫健等部门汇报沟通,做好政策支持、资金安排、人员保障等工作。

(二)制定辅助器具补贴办法。省残联研究制定《湖南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试点补贴办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对辅助器具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目录、补贴流程等内容进行原则规定。市级残联参考《指南》,结合本地实际,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建立市级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出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县级残联依据市级补贴实施办法,建立县级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出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实施细则》,并具体实施。

(三)创新辅助器具服务供给模式。省残联建立“湖南省残疾人互联网+康复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其中“辅助器具管理与服务”平台配合补贴制度的实施,实现辅助器具在线申请、评估、适配、辅具商城、辅具培训、政策发布、数据统计、手机客户端、短信推送等全流程服务功能。该平台在补贴制度试点地区率先进行平台试运行,试点地区要积极支持配合平台需求调研、建设、运行调试等工作,不断完善平台功能,提高辅助器具管理和信息化水平。

(四)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试点地区积极创新服务模式,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遴选等方式择优确定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及辅助器具产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辅助器具服务,形成政府提供基本辅助器具补贴、社会力量成为服务主体、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格局。

(五)培育辅助器具服务产业和品牌。充分发挥辅助器具涉及领域广、产业链长、发展潜力大等特点,引进国内外知名辅助器具企业落户本地产业园区,加快形成本地辅助器具产业支撑体系;推进辅助器具产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培育发展本土辅助器具小微企业品牌。

(六)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试点地区率先建成城乡一体、规模适度、满足需要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推动市级、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依托多功能残疾人社区康复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中心(站)、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康复服务机构和社工组织等资源开展规范化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鼓励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开展辅助器具租赁、租借、回收再利用等服务。

(七)加强辅助器具人才培养。试点地区要制定辅助器具人才培训计划,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重点对辅助器具工作管理人员、基层辅助器具服务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康复协调员、家庭签约医生等进行规范化培训,提高基层康复工作者解决残疾人迫切辅助器具需求的能力。

(八)强化辅助器具服务管理。探索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做好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登记。加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辅具价格、辅具质量、服务质量、安全等监管。建立健全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和服务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实行评估结果报告和社会公示。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满意度调查。加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服务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提升机构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

四、工作进度

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2022年5月底前为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出台阶段。试点地区认真开展需求调研,做好补贴资金测算、预算安排、部门协调、补贴办法起草等工作,将拟出台的方案及正式行文的市级《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和县级《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实施细则》上报省残联审核备案。

2022年6—9月为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实施阶段。试点地区市级残联统筹协调,推进辖区内辅助器具补贴制度落实,积极开展辅助器具补贴制度政策宣传、工作指导、人员培训、平台使用等,不断改进工作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总结工作取得的成效,形成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将更便捷、更精准、更高质量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落到残疾人身上。

2022年10月-12月为辅助器具补贴制度试点总结验收阶段。省残联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并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地区的给予通报表扬。

试点地区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每个季度向省残联提交一份辅助器具补贴制度试点进展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辅助器具补贴制度试点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试点内容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市残联对试点工作的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管理验收负总责,加强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省残联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政策协调和督促推动,并根据试点地区的工作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二)开展评估验收。省残联建立试点工作评价机制,适时组织评估验收,对试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对试点过程中取得的有益经验将及时向全省推广。

六、联系方式

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王顺 0731-84619592

长沙市芙蓉区火星镇纬二路89号

邮箱:54613833@qq.com

附件:湖南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试点补贴办法指南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月12日